珍抵達布魯克林第一年,以及在紐約的頭兩年,她一直都在換工作─暫時性的工作、兼職工作;看起來像是固定的,但在老闆失蹤之後也消失了的工作─這種情況發生了不只一次。早先,她為韓菲爾(RobertH.Hemphill)工作,這位財經作家為赫斯特(Hearst)報業旗下的報紙撰稿,之前執掌過公共事業,並擔任過聯邦儲備銀行(FederalReserveBank)的高層,有時也從事投資,並對被大蕭條所箝制、顯然搖搖欲墜的銀行業系統抱持斷然的見地;她收集他的剪報檔案、幫他做研究、聽打他的口述內容;她協助一個自認為正在撰寫一本關於股票市場的書的股票經紀人;她在資助瑪莎阿姨的馬爾柯基金會(Markle)找工作,但是徒勞無功;她任職於西克拉克斯(Westclox),這家公司製造大笨鐘─「禮貌鬧鐘」(politealarmclock),這是美國人仰賴的床頭用品,而珍負責將「來自地球上所有異國情調的地方」的訂單歸檔─珍如此形容。珍起初仍滿懷憧憬,覺得自己「參與這樁偉大的事業,透過它,世界上很快就會人手一個鬧鐘了」。可想而知,她整天實際上做的就只是打字和歸檔、歸檔和打字。最後,她了解到這番偉大的事業永遠不會實現,「時鐘會壞掉或者不見,而工作將永無止盡」。對工作期望的大幅「攀升」和迅速「下滑」,一切都發生在一個星期內,而她在這星期結束的時候離職了。放過她吧!別太苛責,她不過是個十八歲的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