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底,客委會提出的《客家基本法》(以下簡稱客基法)修法草案,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通過了初審。鑒於近來勞基法修法爭議鬧得沸沸揚揚,相形之下,客基法的修法並未獲得太大的關注。但此次客基法修法,法案中第十七條明定「政府應捐助設立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辦理全國性之客家公共廣播及電視等傳播事項。」對於開播14年的客家電視台的營運卻產生了重大的影響。對此,媒觀在12月5日發出聲明,質疑客委會所謂「客家公廣」徒具公共之名,卻無公共之實。並強調「拒絕讓客家電視草率脫離公廣集團經營」之主張。只可惜,即便客委會相當迅速的回應了我們的質疑,卻未稍解我們對於客委會所提之「客家公廣」,實際上缺乏公共性之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