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達1988年成立的時候,國家對房地產行業是嚴格控制,審批非常嚴格,整個大連市只有三家國有企業可以做。萬達開始時還不完全是民營企業,是區政府與另外一家公司聯合成立的,開始連註冊資金都沒有。我找了家擔保單位,借了100萬元,除去利息,實際拿到的就50萬元。那個時候甚麼都要票,買糧食,除了錢以外還要有糧票,所以搞建設,除了有錢之外,還要有計劃指標。計劃指標由誰下達呢?是國家計劃委員會,現在叫國家發改委。國家計劃委員會只對大連市三個企業下達指標。所以我們公司成立半年時間,甚麼項目也沒有。要想辦法讓大家活下去,我就去找當時主管城建的副市長和規劃局長,我說不管在甚麼地方批一點,叫我們有活幹,能吃飯就行。他們說那好,有個地方你們可以幹,市政府北側的一片棚戶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