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為償還屆期債務,以「舉新債還舊債」方式,參考財政部建議及其它縣市政府做法,預計首次發行200億元公債,一年可節省利息支出達4000萬元。台中市議會今(14)日進行第4屆第5次定期會,議員黃佳恬、邱愛珊、陳文政肯定台中財政努力、關心發行公債等議題。對此,市長盧秀燕表示,發行公債主要用於改善財政結構、降低利息支出,並支持特定建設與福利政策。她也強調,台中市為全國唯一升級為財政第2級的城市,每年繳稅1,500億元,累計逾9,000億元,應獲得更多中央資源回饋,呼籲中央重視分配公平,協助台中持續建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