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臨刑喊冤、被強注麻醉「拖去按指紋」槍斃…24年前驚天冤案,「蒼蠅」將成逆轉關鍵?

到底是多大的冤屈,讓一個人即便要被拖去槍決了,依然不願服從、只想當場咬舌自盡?(盧正資料照,截圖自《島國殺人紀事2》、冤獄平反協會提供)

「檢察官問:現在正要執行死刑,你有什麼話要說?盧正說『我是被冤枉的,我有準備書狀。』檢察官仍問:最後有何遺言?盧正答:沒有。最後受訊問人要簽名蓋指印這部份,書記官寫『受訊問人拒簽,並欲咬舌自盡,無法蓋指紋』,但最後還是有指紋……書記官記載:『伺麻醉後再補蓋指紋』……」-監察委員高涌誠轉述,盧正死刑執行卷內容

到底是多大的冤屈,讓一個人即便要被拖去槍決了,依然不願服從、只想當場咬舌自盡?2000年9月7日晚間8點20分,台南看守所就如同往常地對死刑犯執行槍決、槍斃了一個名為「盧正」的擄人勒贖犯,不意外地是總有死刑犯臨刑喊冤,意外的是,他拒絕在執行公文上蓋指紋、掙扎試圖咬舌自盡,是被麻醉以後才拖去蓋的──那時所有工作人員都沒意識到,一起最不尋常的「殺人案」正在這個死刑現場發生,且餘波24年至今。

2024年1月18日,冤獄平反協會、律師團與家屬在最高檢察署前為盧正提出「非常上訴」請求;8月16日,監察委員王美玉、高涌誠為盧正提出調查報告,這並不是監察院第一次點出盧正案冤屈,卻是第一次監察院希望憲法法庭「死刑違憲」爭議可以考量到冤案的可能性。

究竟是何等離譜的案情,讓監委也想對憲法法庭喊話?據2024年陸續公佈的盧正案3項新鑑定結果,其中「蒼蠅」也成了關鍵逆轉角色,原來人死並非就此一無所有,證據依然在說話。

連檢察官都不相信自己寫的「起訴事實」 20年後「供述鑑定」揭諸多疑點

1997年12月18日,台南聯華公司老闆娘詹春子外出後失蹤、隔日在公路旁草叢發現遺體,全身被透明膠帶慘烈地一圈圈綑綁、膠帶還有生前最後呼出的水氣凝結,頸部有兩條不連續的X字型傷痕、膝蓋與其他軀幹有瘀青,實難想像其生前受到哪些對待。

盧正案(冤獄平反協會提供)
1997年12月18日,台南聯華公司老闆娘詹春子外出後失蹤、隔日在公路旁草叢發現遺體。(資料照,冤獄平反協會提供)

隔年1月,當時台南市警局第五分局鎖定詹春子丈夫友人、當時沒有穩定工作的盧正「配合調查」,經歷31小時沒有錄音錄影的不明過程,盧正突然說自己就是凶手。儘管盧正曾經一度翻供、主張受到壓力才會自白,司法依然一路「順順」地走、認定他就是為財殺人的歹徒,在2000年9月份槍決盧正。

但,真的是這樣嗎?光是在訊問過程,就充滿各種疑點。

2024年8月16日監察委員王美玉、高涌誠調查報告指出,就台大心理系副教授趙儀珊進行的「供述鑑定」結果指出,盧正自白受警方污染可能性高,且盧正提供資訊有受警方暗示誘導、盧正也承認有用媒體報導編故事,加上「疲勞訊問」累積效果,很可能發生「滾雪球效應」;而早於8月3日,冤獄平反協會年度論壇上,參與本案律師陳偉仁即說出各種疑問。

陳偉仁首先還原詹春子案背景,是1997年「白曉燕命案」發生後的1個月,當時整個台灣社會因為白曉燕案主謀陳進興而人心惶惶、警方有沉重破案壓力,因此也產生一些警察辦案習慣,例如傳喚調查無需「到案通知書」,或把「破案畫面」放在桌上給媒體拍、流出「現場模擬」畫面影響輿論等,這些事情已平反冤案當事人徐自強也有經歷過。 (相關報導: 獄外之囚》24年前弟弟受冤遭槍決 關鍵31小時讓她悔恨一生:再也不信警察說「突破心防」 更多文章

警察為什麼會想找盧正,是因為案發前12月17日盧正曾經把車子停在詹女公司前,加上所謂「靈媒」潘敏捷通靈的畫面,1998年1月16日警察就請盧正到警局一趟「協助調查」──而在「協助」31小時後,盧正自白承認自己殺了詹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