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緗家觀點:「中共≠中國」─說易行難,「國際法」助虐

近年不少學者認為應將中共與中國兩者區分,但實際在國際法上卻是窒礙難行。(資料照,美聯社)

在世界範圍內,對反共事業來說,「中共≠中國」是極為重要概念,可惜知之信之者至今不多,理解而又準確實踐之者更稀罕,甚至在反共者之中,尤其在西方。美國聯邦眾議院在2023年1月新成立一個委員會,叫做「美國與中國共產黨戰略競爭特別委員會」,「Select Committee on the Strategic Competition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它不是「美國VS中國」,國家對國家,而是「美國VS中共」,國家對政黨,或更準確來說,是國家對政權,因為中共是執政黨。這清楚表明,美國的聯邦眾議院在這個議題上開始明確區分「中國」與「中共」,「中共≠中國」。美國如此大動干戈的舉動,本應有力傳達「中共≠中國」概念的,但可惜,別說在世界範圍,連在美國本土,這效應也很弱。

「中共≠中國」其實並非今天的新發明,早在三十來年前或更早,海外華人圈已有反臺獨的輿論明確指出:請把「中共」和「中國」分開,你臺獨可以反「中共」,但不應反「中國」。筆者也早在近二十年前就專門為文議論過這個話題:對中共,要分清「黨」與「國」。很可惜,這個「三十來年前或更早」在海外華人圈中因質疑臺獨而播下的「中共≠中國」思想種籽,三十多年過去了,依然是棵長不大的「觀念萌芽」,在反共意識最強烈的臺灣香港都只有零星存在,有人故意拒絕,有人理解模糊,光是這一點,就很值得深究此現象。

以此來看,「技術性」地專門論述一下這個「中共≠中國」,很有必要。

專制政權≠國家人民

「中共≠中國」的立論基礎其實很簡單:所有非民主選舉產生的專制政權都不能代表他們的國家與人民。不是由公正的民主選舉產生,即表示沒有得到人民的授權,不具備「政權民授」的民主合法性,這種政權既不能代表人民、也不能代表國家,道理至簡。

2021年7月,古巴民眾上街遊行示威抗議「古巴共產黨」獨裁政府的種種惡治劣行,對「古共」喊出口號「古巴不是你的」。政論家唐靖遠說,古巴民眾這點看得很清楚,共產黨不代表國家,它們只是在占領並掠奪國家。古巴的例子顯示出一個與中共相同的道理:中共≠中國,古共≠古巴。 (相關報導: 觀點投書:民進黨不領觀光考卷,國民黨早已交出答案 更多文章

「身份政治國際法」極不合理

但是,這個至簡的道理,在國際政治的實踐中卻行不通。現行的「國際法」認可一切掌握國家權力的「政權╱政府」,承認其代表這個國家,哪怕這個政權╱政府再殘暴腐敗,比如北朝鮮。只要佔據了政權,組成了政府,身在其「位」,現行的「國際法」即以「國家」之名接受他,可以說,現行國際法只認「身份」:「政權╱政府=國家」;不問「價值」,不區別民主與專制、善治與惡治,好壞「一視同仁」。二戰後西方主導的國際秩序最初標榜「國家不論大小一律平等」(這已經相當不合理),爾後惡化至「國家不論優劣、不論民主專制一律平等」,可謂極度不合理。這種只看「身份」,不管「價值」,「身份>價值」的觀念與實踐,就是「身份政治」,當今世界的「國際法」,是一套不分是非,不辨善惡好壞的「身份政治」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