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當選票成為懲罰工具─從「大罷免」潮看民主的制度設計與公共價值危機

罷免立委張宏陸志工17日在街頭尋求民眾參與罷免連署。(資料照,柯承惠攝)

是公民覺醒還是制度脫軌?從罷免案亂象反思民主治理與制度修補的關鍵時刻

一、公民手中的「罷免權」,正在成為民主危機的信號?

2024年底,臺灣再度掀起一波地方罷免案浪潮。從新北、台中到高雄,多位地方議員面臨罷免提案,有的來自在地社運團體,有的則顯然受到政黨對立牽動,連帶激化了地方的對立與輿論分裂。這樣的「大罷免」現象,不禁讓人反思:公民手中的罷免制度,是否已經偏離了初衷,從民主參與工具轉變為政治報復的手段?

罷免作為民主制度中重要的「負向民主機制」,原本是為了制衡民代權力、確保政治問責。然而,當罷免的使用頻率、動員方式與正當性基礎逐漸模糊,卻可能削弱原本的公共價值,使「民主」變成政治操作的名義。

二、制度的缺口:臺灣罷免門檻過低、保護機制不全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與第81條,臺灣的罷免制度採三階段設計:提議、連署、投票。儘管歷經2016年的制度鬆綁,使罷免門檻降低,但實際操作過程中,卻出現了「只要少數人動員,就可挑戰一名民意代表」的情形。例如:

(一)2021年台中第二選區陳柏惟罷免案,罷免票數僅需超過25%的有效選民數,加上投票率僅52.7%,實際罷免他的選民只佔選區總人口不到三成;

(二)2024年新北市某議員僅因選後與政黨路線出現偏差,即面臨罷免動員,罷免連署來源多由匿名網路社群煽動,並非來自實質政績評估。

這樣的設計,讓罷免制度從原本「防弊工具」變成「戰略武器」,使民代更傾向討好選區少數聲量大的團體,而非長遠公共利益的守護者。

三、公共價值的扭曲:當政治責任轉向情緒動員

公共價值(Public Value)強調公共部門應服務社會整體福祉,體現民主、法治、正義與透明原則。若以Bozeman(2007)的公共價值理論來檢視,大規模罷免風潮已暴露出制度失靈與治理價值混亂的徵兆:

(一)政治責任被情緒取代:候選人是否「符合政治正確」成為是否被罷免的依據,而非施政表現或法律違失;

(二)政策討論失焦:原應為政治辯論的場域,轉向人身攻擊、標籤化與社群謠言;

(三)公務運作不穩定:頻繁的罷免威脅使民代難以承擔長期改革責任,政策難有延續性。

這樣的變化,已不再是「民意監督」的勝利,而是對公共價值體系的深層侵蝕。

四、公民參與的「量」與「質」之間的斷裂

在理論上,罷免制度屬於直接民主形式之一,是人民參政的具體體現。但若過於強調「參與量」而忽略「參與質」,反而會導致「民主過剩」的風險。美國政治學者Pateman(1970)指出,真正有意義的公民參與,需伴隨資訊透明、議題討論與責任釐清,而非動員式快閃操作。

以近年案例為例:

(一)某些罷免動員透過Telegram群組或特定YouTube頻道大量發送「轉發模板」,引導簽署卻未說明政策背景;

(二)民間倡議團體如「罷免聯盟」甚至仿製公部門樣式的公文,對民眾造成誤導;

(三)有民眾事後訪談表示「簽了連署,但不太清楚罷免理由,只是朋友叫我幫忙簽。」 (相關報導: 幕後》你以為立法院很忙?無案可排、立委回防大罷免 國會根本鬧空城 更多文章

這些案例突顯,罷免制度的執行,若缺乏良好的公民教育與資訊審議機制,就會讓「參與」流於形式甚至被利用,背離民主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