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在大約五百年前想出了一種政治哲學,試圖在不同的社會基礎上建立相同的政治模式,並於大約二百五十年前,在新生的美國進行實驗。這種政治思想相信,個人一出生便具備若干權利,可以創造並追求自己想要的美好生活。因此它將政府的責任限縮於「保障權利」,以自由市場經濟體系開拓出實現個人夢想願景的空間,藉此盡量保障每個人的自由。它認為政治的正當性來自社會契約(socialcontract),這種契約無論先來後到的成員都能簽署,並藉由自由公正的代議選舉來不斷追認。實驗結果顯示,法治、司法獨立、有效率的有限政府(limitedgovernment)、負責任的公職人員、再加上自由公正的選舉,讓這種政治秩序極為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