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書房》「殺人無罪」並非首例 一個法官20年來看遍社會悲歌:他為何會變這樣?

「一個人怎麼會完全沒有任何原因去殺人呢?他一定是生病了,這種案子不是更不應該判死刑嗎?」任職法官超過20年的他,也曾經判決一起「母親殺子」案例「無罪」,就是因為看遍了各種社會悲歌...(資料照,顏麟宇攝)

「看到殺人案件時,我反而沒有那麼多厭惡、痛恨的感覺,我會先想到,『人殺人』其實是個很不正常的行為──我會先去想他一定有怎樣的原因跟處境、去思考說他為什麼會變成這樣……」-最高法院法官錢建榮

震撼社會的「殺人無罪」判決

2020年4月30日,嘉義地方法院一起「殺人無罪」判決震撼台灣社會──事件起於2019年7月3日的台鐵第152車次自強號列車上,24歲鐵路警察李承翰執勤時接獲一名男子拒絕補票、在列車上咆哮並與列車長發生衝突的狀況,急忙趕去第4節車廂,以溫和態度勸告男子下車、並以無線電通報。

這看起來只是一個單純的補票糾紛,沒想到下一秒,拒絕補票的54歲男子鄭再由一刀刺入李承翰左腹,李承翰身負重傷仍奮勇壓制鄭再由、直到其他乘客跟著壓制以後才終於鬆手──李承翰「下班」了,孤身守護乘客到最後一刻的警察,最後因「左上腹單一穿刺傷而刺破下腔靜脈及右側結腸繫膜」大量出血死亡。

這起「台鐵殺警案」引起民眾無數「死刑」怒吼,未料嘉義地方法院審理過程發現,凶嫌鄭再由處於思覺失調症嚴重發病狀況,例如案發前,鄭再由求助之某議員服務處助理證詞──

「他在7月3日下午很匆忙走進服務處、慌張的說要找議員……他說他有一個三商人壽的保險、一直重複說有人要詐領他的保險金,而且他女兒被人家騙了,壞人夥同他女兒,回家會被殺,感覺很擔心有人害他,但他說已經去辦理保險解約,我很難理解,既然已經辦理保險解約,為何還會有人詐領保險金?我也覺得很誇張、無法理解,也不符合現實,於是不敢跟他多談……

從7月1日到3日鄭再由搭上台鐵那班火車前,無論是在家、派出所、保險公司、社會局、議員服務處,都有人看見鄭再由的異常──警察說鄭再由主張被跟蹤、飲料被下毒、手機被定位,「我覺得他精神有點不正常」,社會局的替代役發現他明明一直在講電話,卻主張自己手機不能通、通了以後又重複對電話喊著有人要害他。

最後鄭再由踏上了妄想中的「逃亡」之路,進而導致發生憾事。經精神鑑定發現他犯案當下完全喪失辨識與判斷能力,一審法官依《刑法》第19條第1項判決「無罪」(法律條文為「不罰」)──這個判決結果被社會痛批、受害人家屬更是完全不能接受、甚至連進行鑑定的精神科醫師都被輿論波及,但其實,在殺人案件依《刑法》第19條1項判決無罪者,台鐵殺警案並非首例。

任職20多年、從地方法院到最高法院都待過的法官錢建榮,就曾以陪席法官見證,某合議庭判決一個燒死兒子的母親「無罪」,法官們不只看見本案被告經年累月壓力造成的「照護殺人」慘案,也看見母親真實的妄想症狀、妄想到失去對現實世界的判斷能力。

面對這樣的人,司法到底該怎麼辦?錢建榮看見的不是「免死金牌」,而是一個又一個沒能被挽回的社會悲劇。 (相關報導: 長輩眼中的「孝子」,為何砸死老父、頭骨粉碎濺血?國民法庭揭20年「弱弱相殘」照護悲歌 更多文章

台鐵殺警案的輿論「爭點」之一,是總有民眾質疑:「現在假裝自己是精神病人就可以免死?」但如果看過判決全文(嘉義地方法院108年重訴字第6號刑事判決),或許都不會再懷疑鄭再由是否真的有病、是不是在裝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