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較於聯邦制,以色列─巴勒斯坦「邦聯」則是以兩個獨立的主權國家為基礎,組成高度合作、交流的聯盟。聯盟是由若干獨立國家組成的聯盟,不具備構成一個國家所必需的全部要素,不具有完整的國際法主體資格,沒有統一的中央政權機關,也沒有統一的立法和財政預算。各成員國公民只有其本國的國籍,而沒有邦聯的共同國籍。在邦聯之下,各成員國都是獨立主權的國家。智庫「以色列區域外交政策研究中心」(Mitvim)研究員申德琳(Dahlia Scheindlin)指出,以色列─巴勒斯坦邦聯(Israeli-Palestinian Confederation)包括兩個政府,兩個國家元首,並以1967年六日戰爭前的以巴分界做為邊界,雙方都是主權國家,可以自由地定義其國家性質。邦聯制與傳統兩國模式不同之處在於,兩個主權國家之間可以透過協議建立可以自由移動、觀光、工作和就學的邊界。

自由移動的以色列─巴勒斯坦邦聯邊境
現在的以巴邊界間限制重重,巴勒斯坦人日常生活上受的限制比以色列人還要嚴苛,約旦河西岸居民要在以色列境內的任何地方旅行,包括耶路撒冷在內,都需要獲得以色列政府許可,即使申請通常也都會被拒絕。居住在加薩走廊的巴勒斯坦人幾乎是完全被困住,建立能夠自由移動的邊界才能擺脫令人窒息的限制。

自由邊界對以色列人的好處在於,未來他們可以自由造訪約旦河西岸的許多猶太教聖地,包括麥比拉洞(Cave of Machpelah)、伯利恆(Bethlehem)的「拉結之墓」(Rachel's Tomb)等猶太聖地。在傳統的兩國方案中,這些地點將完全劃歸巴勒斯坦境內,這也是為什麼過去許多以色列人對以兩國方案興趣缺缺的原因之一。
耶路撒冷作為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兩國首都,將由兩國共享主權,透過特殊國際組織管理,類似於1947年11月「聯合國巴勒斯坦分割方案」(UN Partition Plan)中將耶路撒冷劃設為「獨立個體」(corpus separatum)交由聯合國管轄。由於邊境間自由移動,以巴兩國不會再將耶路撒冷一分為二,而是各自在東西部經營各自的自治區。

以、巴兩國公民享有另一國之永久居留權
除了允許兩國公民自由移動的邊界,以巴邦聯制下的兩國,必須讓另一方遵守地主國法律的公民享有永久居留權,並允許他們參加地方選舉。中央選舉則僅限各自國籍的公民才有投票權。這個方案提供了1948年因第一次中東戰爭爆發,必須逃離家園的巴勒斯坦難民一個回家的機會,只要遵守以色列的法令,就可以獲得永久居留權,但投票權仍受限制。 (相關報導: 世仇如何共存》耶路撒冷主權共享、自由邊界、公民互享永久居留權……中東永久和平曙光:以色列─巴勒斯坦邦聯 | 更多文章 )

以巴雙方的經濟往來已經相當頻繁,雙方使用相同的貨幣「以色列新謝克爾」(Israeli new shekel)購買彼此的貨物。以色列銀行指出,2012年81%巴勒斯坦貨物出口到以色列,以色列也向巴勒斯坦出口價值約45億美元貨品,數字仍不斷增長。以色列的科技公司也開始僱用巴勒斯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