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國家賠上1259萬元!法官如何用一道「國中數學題」,讓他16年冤獄卡關?

林金貴在30歲年輕力壯時被冤,如今已46歲、錯失勞力工作黃金時期,甚至因為關押的壓力被診斷出持續性憂鬱症、中度身心障礙,難以回歸社會...(取自冤獄平反協會臉書)

「我當時最大的疑問就是,明明是一樣的一群證據,有罪的給一套理由、無罪的給另一套──難道審判結果會因為法官技巧而不一樣、就寫到你無法上訴?寫作技巧,可以跟『無罪推定原則』牴觸嗎?」

究竟是何等荒謬的司法,讓國家賠上1259萬5000元刑事補償金?2007年10月,當時30歲的林金貴意外捲入高雄鳳山計程車司機遭槍殺案,人生就此改變──儘管當時現場指紋與林金貴不符、毛髮未驗出DNA、測謊無不實反應、凶槍不明、誘導式指認、甚至有通聯記錄不在場證明,林金貴仍於2010年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入監服刑。

儘管林金貴於2017年開啟再審、2023年1月份正式無罪定讞、9月7日獲高額刑事補償金判決,失去的16年人生終究無法「逆轉」。林金貴在30歲年輕力壯時被冤,如今已46歲、錯失勞力工作黃金時期,甚至因為關押的壓力在2019年診斷出持續性憂鬱症、2020年被鑑定為中度身心障礙,難以復歸社會獨立生活。

為何國家可以如此冤枉一個沒有犯罪的人、讓所有人都付出沉重代價?8月底冤獄平反協會年度論壇,多名曾參與林金貴案件救援的律師說法,其中一個荒謬的事件,竟包括法官一道「國中數學題」。

「有冤的判決書,讀起來會有一種『笨笨的味道』…」

2007年5月份,高雄市鳳山區發生一名計程車司機遭歹徒槍殺案件(以下簡稱鳳山計程車司機命案),案發現場監視器影像模糊、僅錄到一名長髮男子狂奔身影。警方據此繪製一張長髮凶嫌通緝圖、懸賞獎金新台幣20萬元,在該年10月份依據監視器影像與3名證人「指認」,逮捕當時30歲的林金貴。

接下來林金貴的命運,就是經歷一次次的審判,被關押了2519天。

談起如何「發現」林金貴的冤情,律師蔡晴羽回憶,是律師羅秉成(現為政委)在台大開設的冤罪救援實務課程。雖然如今台大冤罪救援實務課程已經停開,蔡晴羽印象最深刻的是,羅秉成提醒要在案件卷證裡尋找「疑點」、「弱點」、「破點」、抓出喊冤的重點,才能進一步準備聲請再審──當年學生們找出的第一個「疑點」,是卷證內的一張Google地圖路線截圖。

林金貴案路線圖
自高雄鳳山前往台南佳里路線圖。非卷證原件、地址僅大略,2023年9月7日查詢。

林金貴捲入之鳳山計程車司機命案,發生於2007年5月9日晚間9點35分、高雄縣五福一路89號,奇妙的是,案發後僅1小時、晚間10點40分,查有林金貴在台南縣佳里鎮建南街29號的通聯紀錄。如果真的是林金貴作案,他有辦法在1小時就從高雄鳳山跑回台南佳里、打這通電話嗎?這看似有利的「不在場證明」,法官也真的有去查詢Google地圖看行車時間,沒想到這關鍵證據僅存於卷內,未在更一審辯論與審酌。

法官查詢的Google地圖顯示,從鳳山計程車司機命案發生地點開車到台南佳里,足足要1小時23分鐘,案發後最快抵達時間也是晚間10點58分,足以佐證林金貴的不在場證明──然而在更一審,法院卻採信鳳山分局王姓員警自稱「開車實測」證詞、宣稱開車50分鐘就可以到、抵達時間為夜間10點25分。 (相關報導: 詐騙之島-冤情篇》台灣「詐騙冤案」有罪產生器:求職打工10天賺1萬,竟讓她賠掉3年人生 更多文章

槍殺一個計程車司機以後被路人追趕、趕完以後馬上牽到一台車、一路在50分鐘內衝到車程1小時23分的地點再打電話,有可能嗎?卷內的Google地圖顯見,即便凶嫌案發後立刻搶了車就開往台南佳里,也不可能在1小時以內抵達並對外打電話。因此,冤罪救援實務課程的同學們,決定以這張地圖為林金貴聲請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