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重鬱母親悶殺幼子再持刀刺胸!國民法庭揭「判刑16年」悲劇成因:為何她求助無門?

「如果人生可以重來一次,我不會走這條不歸路,我會堅強、勇敢,相信我父母愛我,但時間不會重來…」(資料照,非當事人/取自mrhayata@flickr)

「當初我也想有個幸福美滿的婚姻,但我失敗了,失業、債務、祖母驟然離世……如果人生可以重來一次,我不會走這條不歸路,我會堅強、勇敢,相信我父母愛我,但時間不會重來……」

2022年10月19日,新北市樹林區36歲許姓女子先以枕頭悶殺自己的親生孩子、6歲侯姓男童(以下稱侯童),再持美工刀刺胸刺頸自殺,卻遭救回──本案看似典型失業困境、經濟壓力導致的悲劇性「單親媽媽殺子自殺案」,足讓一般民眾深感同情,然而2023年8月15至18日的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程序,卻揭露更多殘酷事實:殺害孩子之前,為何她不曾求救?無人能救?

「母親殺子自殺,這在人類歷史一直存在、也沒有消失過……當然,這是不對的決定,被告也正在承受代價與悔恨。」許女辯護律師周信宏,於8月17日法庭上如此表示。

誰都知道殺害孩子是不對的事,這般悲劇卻也持續發生,許女亦付出代價、8月22日一審遭判刑16年5個月,但,判刑就結束了嗎?連續3日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新北殺子案」過程,便揭露許女成長過程受挫、對人缺乏信任感、罹患重鬱症卻不敢就醫、「完美母職」想像,進而步步走向「殺子自殺」的成因。

依賴孩子的重鬱母親:我想要小孩一直陪在我身邊,都不要出去…

許女出生於1986年、36歲,審理首日對於檢察官一切出證指控皆不反駁,用聽起來極為年輕的聲音淡淡回答:「我沒有意見。」或許法庭在場沒有任何人可以想像得到,這樣的人會用枕頭悶殺自己的孩子,再服下兩盒安眠藥配酒、持美工刀刺入自己的左胸與頸部──刺自己刺到刀子都斷、刀片還卡在左胸口,究竟是多大的絕望才會做出這種事?

審理首日可以得知最多許女想法的,是她案發當天留下的兩封遺書,一則給自己的父母、一則給前夫。

「當你看到這篇文章的時候,我已經帶孩子走了……我從小不聰明、不討你們歡心,我真的很努力很用力活著,但回應都不好……我做什麼你們都不滿意,我的婚姻很失敗,我也有我的問題,工作上的狀況沒人可以說,幾次拿起美工刀想要自殘,這一切不是我不想找人講,是我不知道誰可以講……

許女留給父母的遺書提及,前夫在離婚前出軌、半年後也沒斷,「我付出一切,8年婚姻卻還是只能離婚,他根本不愛孩子,只關心外面的小三」,遺書也深切表達對前夫的怨懟:「那個王八蛋現在還是跟小三在一起,他沒資格擁有我血脈的小孩。」

許女亦提及,已經3、4年無法好好睡覺,因為工作時精神恍惚被開除,覺得自己可能生病了,但朋友說去看精神科只會開失眠的藥,許女也害怕自己會被人當成「神經病」、被人嫌、再也見不到孩子。

「我整個都毀了,也只能推託說『我沒事』,當孩子說希望爸爸媽媽可以一直陪他,我聽了就難受……我怕我『不在了』以後,沒有人理解他(孩子)想什麼,我們分不開,孩子也想跟我一起走。

這是許女在留給父母遺書裡的「犯案動機」。至於留給前夫的遺書,許女僅簡單提及「你沒資格擁有我血脈的小孩」,指控夫家與前夫對她的所作所為、對婚姻不忠等。 (相關報導: 失控的法庭?新北第二件國民法官案紀實:母親殺子自殺悲劇,旁聽是在笑什麼? 更多文章

為何案發時年僅36歲的許女會說「我整個都毀了」?怎麼毀的?檢方出證還原許女的生活歷程──許女高中時期讀幼保科,自述原本想讀美容美髮科,但因為父母要求、在報到現場改為幼保科,第一份工作就在私立幼兒園。後來許女做過出版社圖書會計、百貨專櫃、古典玫瑰園等工作,但每份工作都持續不久、半年左右,做最久的一份工作是前夫姑姑(孩子的姑婆)介紹之瀝青廠會計工作,案發前最後一份工作則為電話行銷,數日就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