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今(13日)作出判決,劉彩萱因犯下凌虐兒童致死等重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其妹妹劉若琳則因過失傷害罪成立,遭判處18年徒刑,兩人皆可依法上訴,判決理由指出,兩姊妹的行為「以虐取樂」,對幼童造成極大危害,因此必須從重量刑。
剴剴案的主要事發經過是什麼?
剴剴自2023年9月1日起,被交由兒福聯盟合作保母劉彩萱照顧,短短115天後,於同年12月24日凌晨送醫不治,檢方調查指出,期間剴剴遭受長期虐待,包括五花大綁、餵食廚餘、冷水洗澡、長時間罰站,並且營養嚴重不良,牙齒斷裂,身上遍佈瘀傷與撕裂傷,劉彩萱最初謊稱剴剴因「溢奶嗆死」,但經法醫解剖確認為「他殺」,死因為低血容性休克。
剴剴案的重要時間軸是什麼?
2023年9月1日:剴剴交由劉彩萱照顧,進入劉家。
2023年12月24日凌晨:剴剴失去呼吸心跳送醫不治。
2024年初:檢方調查起訴劉氏姊妹。
2025年4月22日:北院遴選國民法官開審。
2025年4月30日:劉彩萱首次當庭認罪。
2025年5月7日:最後一次辯論庭結束。
2025年5月13日:宣判結果,劉彩萱判無期徒刑,劉若琳判18年。
剴剴案有哪些值得關注的重點?
1.保母背景審查漏洞:兩姊妹皆領有保母證照,且由兒福聯盟轉介,卻發生嚴重虐童事件,反映保母篩選、評鑑制度失靈。
2.社工訪視失職:負責剴剴訪視的社工陳姓人士,三次回報「無異狀」,後被起訴偽造文書與過失致死,暴露兒少保護制度漏洞。
3.制度性問題:本案揭露出養監督不足、社政單位互踢皮球,重大兒虐事件未能即時啟動因應機制,重創社會信任。
4.司法改革試煉:為台灣首宗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的虐童案件,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判決,彰顯民意參與重大刑案審判的重要性。
5.社會動員與公共壓力:案件期間,超過13萬人連署要求加重虐童刑責,數千人於總統府前集會,推動政府檢討托育與兒少保護政策。
6.醫療與法醫證據的關鍵性:多位醫師鑑定出剴剴生前遭長期虐待,證詞成為擊破保母辯解的重要依據,醫學專業在兒虐案件扮演關鍵角色。
7.精神創傷影響:剴剴生前已出現憂鬱症與PTSD症狀,說明長期虐待對幼兒心理造成不可逆的傷害,提醒社會必須重視兒童心理健康保護。
剴剴案後續社會效應會是什麼?
目前社會各界要求設置「兒少保護部」、加強保母與社工篩選制度、建立即時通報機制等改革訴求,未來政府是否落實改革,將成為輿論與民眾關注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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