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 專屬文章 朱淑娟專欄:苦守強拆家園的許素華,何時等到正義?

許素華在被拆的家前面搭帳篷為家已經6年,行政違失、建商追殺,讓她成為城市邊緣人。她要繼續守下去,直到真相被揭發,政府道歉、還她家園的一天。(朱淑娟提供)

台北這個年都在下下停停的陰雨中度過,這是許素華在被強拆的家門前,以帳篷為家度過的第6個年。沒有了家的年跟平日沒什麼不同,或許應該說更差一點,平常可以上班、到圖書館看書,但這些可以讓她暫時放下糾結心情的日常,此時全都停擺。

每天6點起床後,她騎著單車到家附近的同安公園、光興小學門口、或天橋上有遮雨處的地方繼續讀法律資料,晚上12點再進入那個在家門前馬路邊紅線內、僅能容身的帳篷內睡覺。

公私協力奪走她的家

許素華是怎麼失去家的?她認為這是「公私協力」導致人民受害的寫照。她的家位於新北三重區大同南路172巷18號,現在是圓富建設的都更場址。早年這裏近3000坪土地屬於「三重神明會舍人公」所有。土地購買資金來自信徒捐贈,1950、60年間,管理委員會出賣部分土地給附近居民,許素華的阿嬤買了這裏12.28坪的土地。

1964年阿嬤以管委會出具的「土地使用權證明書」,向台北縣建設局申請「營造執照」蓋二層樓房屋居住,一樓是父親經營的宮廟「代天府」,但因故土地沒有完成過戶,蓋好的房子也沒去登記。也就是說,在現行法律上,她所擁有的土地、建物都沒有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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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素華小時罹患小兒麻痺,阿嬤擔心她日後生活辛苦,於是在「土地使用權證明書」中登記她為所有人。這樣的日子相安無事到2008年她被圓富建設告「拆屋還地」後戛然而止。

讀兩個學位,考上公務員

在這之前許素華跟平常人一樣上學、就業,她原本讀輔大中文系,畢業後在一家公立圖書館做職務代理人,她愛上圖書館的工作,但有一天正職人員到任後她必須離開,這讓她很受挫折,做得那麼開心的工作卻無法繼續,心想不如自己來考一個。於是白天工作、晚上又回到輔大念圖書資訊系,終於如願考上公務員,先分發到高雄,後來轉調台北中正區的國家圖書館任職至今。

雖然有固定薪水,但她為了照顧弟弟身後留下的3個小孩生活費及學費,並沒有太多存款,但有這個家遮風蔽雨,即便簡陋,也算過得平順。日子一如往常,身邊的土地價值卻有天翻地覆的變化。

2002年台北縣(新北市前身)政府來這裏找住戶辧都更,承諾免費舊屋換新屋,但因部分住戶反對2007年宣告失敗。隔年突然有建商(圓富建設)來跟住戶說這裏要都更,要跟住戶協商補償請他們遷離。

被告「拆屋還地」,才知土地被盜賣

這時許素華才去查究竟發生什麼事,原來三重神明會舍人公的這些土地,在1988年被一位委員的女兒林東卿,偽造文書將土地過戶到她們家族的「祭祀公業舍人公」。林東卿1993年被判刑,但這些土地並沒有還給三重神明會舍人公。之後又因建商掮客的假債權,法院拍賣這些土地,最後轉售給圓富建設。 (相關報導: 水災危機2》以鄰為壑?社子島開發案過關堤防將加高 大水一來關渡平原恐遭殃 更多文章

之後圓富建設向台北縣政府申請都更,並向不願拿補償金的住戶提起「拆屋還地」訴訟,許素華的地有三筆地號,被建商分兩案提告,分別在2012年、2016年敗訴,建商還追討她5年的占有租金,每個月從她的薪水中扣除,這讓她本來就拮据的生活更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