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近思專文:一切為李怡─回應不實指控的最後陳述

李怡與邱近思。(作者提供)

李怡先生在世時,對一切與他有關的爭議和謾罵從不理會,也不辯駁。

我受他影響。我知道自己是什麼樣的人,不會因為別人的批評就變成他們所說的那種人。

但當爭議涉及事實真相,尤其是與個人聲譽有關的刻意污衊和抹黑時,做最基本的澄清是我的責任,也是讓被誤導者有瞭解真相的機會。

李怡先生前妻大女兒李小蕾女士透過網媒、實體雜誌、自媒體對我的指控洋洋灑灑,看似翔實有說服力,實則處處斷章取義、時序錯置、無中生有。是一場精心規劃的操作。

李女士不接受我與她父親的婚姻,這是今日事情發展至此的關鍵原因。為此,她也一直將我塑造成一個為財不擇手段的人。

她的誤解,我在律師信中都曾逐一詳細解說,但她或未詳閱或不相信。現在就以李怡先生的親筆文字截圖,以及雙方的往來信件,還原事實真相。

我僅擇幾項比較重要的指控作回應,由此可證李女士所言是否可信。其餘太過瑣碎的就不逐一回應。

一、李怡先生是為醫療目的和我結婚嗎?

李女士無論公開或私下,都一再指父親為醫療目的和我結婚,是我刻意誤導他「需有親人簽名才能動手術」。李怡先生因此要我以太太身份簽名,而他擔心我觸法,才決定結婚。

這問題其實李先生早和我談過。他說我們要結婚的事,不知怎麼跟女兒說,這正好是個順理成章的好理由。換言之,他是藉病情告知女兒欲結婚之事,也是為顧及女兒心情及感受。可惜女兒未能理解他背後的用心。

李怡先生曾給我兩段文字,在此簡要引述。很難相信如果他不是真心要結婚,會這麼寫。

2021年底心血管手術後,他就計劃到台北的加拿大代表處做單身宣誓(此為申請結婚要件),但因疫情受阻,耽擱了幾個月。2022年4月18日他給我訊息:

「我一生對於辦這些手續都抗拒。我跟太太結婚也沒有登記……直到1983年因為女兒出國和報稅需要才登記……不過這次是覺得需要的。畢竟很老,希望好好跟你過日子,和安排後事……你可以陪我去一趟加拿大代表處嗎? 」

我們登記結婚後,我將家人的祝福轉給他看。沒想到他竟寫了一封不短的信要我轉達。他曾在九〇年代親赴台中探望我父母及家人,之後也有互動。因此信中除了提及「你們家是我在台灣最親的人」,還有一段:

「……二十多年過去了。而在香港的嚴冬到來的時候,今天我來與近思及眾『思』會合,可惜生命也到了『雨雪霏霏』的時候。不過世事難料,人生無常,英國詩人雪萊說:冬天來了,春天還會遠嗎?所以,我和近思都期待和追求另一個春天!」

這些都不會是一個被我誤導欺騙、不得不結婚的人會寫的。

李女士說她和父親非常親近,那李先生為何沒坦然告知女兒想法?這當中出了什麼問題?可能才是李女士要去思考的問題。李先生過世半年後我在他平板發現一封女兒措辭強硬的信,強烈表達她絕不同意父親和我結婚,也永遠不會承認我。甚至明言若真的和我結婚,可能會有的後果。事後看來,她果真是用盡方法要否認這樁婚姻,進而否認我這個人。

二、我們登記結婚為何沒第一時間公開

李女士無論公開或私下,都一再質疑我與她父親婚姻的合法性。 (相關報導: 沈雲驄觀點:偽言論自由社會 更多文章

我與先生於2022年6月17日依規定帶同所有文件,親自前往戶政事務所填寫結婚登記申請書。若申辦資料有所不實,現場必定無法完成結婚登記。我也不可能直接換發配偶欄有先生本名的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