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則新聞讓R姐感覺很扯,而且久久無法釋懷:一名小資女在Dcard上發文,控訴父親過世後,「媽媽與哥哥偷偷替她辦理拋棄繼承」,家產全數落入哥哥手中。
不久後財產被揮霍殆盡,撫養媽媽的責任卻又落到她肩上。
她崩潰地說:「我不想再給媽媽錢,但又怕被告棄養,不知該如何是好。
這不只是財產不公,而是一場情感與制度交織的悲劇。
媽媽當年是媳婦,也曾承受重男輕女的痛;
結果現在,卻用同樣的方式對待自己的女兒。
為什麼都已經到2025年還無法擺脫「重男輕女」?R姐想說三個真相:
內化父權:當傷害變成習慣,習慣就變成標準
很多女性從小在「男尊女卑」的環境中長大,潛移默化地接受「自己不重要」、「媳婦就該忍」、「兒子才是傳承」這些觀念。
等到她終於有權說話了——她往往不知道還有別的模式可選。她複製的,不是惡意,而是自己唯一學會的權力方式。
轉嫁壓力:從被壓迫者變成施壓者,是一種報復性生存
長期處在不被尊重的位置上,內心積壓的不滿與委屈,沒有被療癒。
當有機會掌控下一代時,她選擇「換我說了算」,而不是「讓下一代不再受苦」。
缺乏支持與教育:從沒人教她,怎麼做一個「溫柔有力的長輩」
我們常教女人如何當好媳婦,卻從沒教她如何當個公平、健康、懂得放手的婆婆或母親。
「我當年這樣過來的,妳也應該可以。」這句話不是鼓勵,而是讓痛苦一代代延續。
雖然她們或許不是故意要複製,但我們必須學會自保
這類繼承爭議常見,但多數人因為沒證據、怕媽媽吃官司,不敢追究。
律師顏紘頤給了3個實用建議,幫助你保護自己:
1. 不要輕易交出印鑑與印鑑證明
很多人礙於「不好意思拒絕手足」,就把繼承的主導權交出去。一旦文件簽下,往往來不及反悔。
2. 白紙黑字先簽「分割協議」
在辦繼承前,和兄弟姊妹簽好協議,約定遺產如何分配。日後若對方違約,就有法律依據。
3. 若被冒名辦理拋棄繼承,仍有機會翻盤
只要能證明非本人意願(如偽造文書),有可能追回繼承權,但關鍵在於「事前留證據」。
重點:你不是冷血,而是需要為自己設下底線。
留給每一位長輩的提醒,也是給未來的自己:
當你分配遺產的時候,不只是「錢要去哪」,更是在說:「我有沒有看見誰的付出,記得誰的存在?」不是因為某個小孩比較會賺錢就不該給他(她),不是因為某個小孩比較懂事,就不需要疼惜他(她)!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R姐 廖嘉紅-繼承與贈與 (相關報導: 繼承家人房產注意!做錯1件事「房地合一稅暴增6倍」,專家教1招省下50萬稅金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