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世瑛觀點:大修兩岸條例─打「法律戰」或偷渡「兩國論」?

賴清德總統監誓國家安全情報幹部訓練班第25期結訓學員完成宣誓。(國安局提供)

日前賴清德總統於國安會議後宣示為防制大陸統戰、滲透、認知作戰,將持續推動國安法制改革,藉以增強社會抵抗力、促進內部團結。陸委會隨後證實,將提出含納管居住證在內、「比較全盤性」的修正「兩岸條例」。大陸國台辦則稱此舉是「對兩岸關係的嚴重挑戰」

賴總統上任不滿一年就大幅研議翻修「兩岸條例」,比照前述說法,主因或係瞄準近來對岸逐步推動的「法律戰」。中山大學郭育仁教授曾分析中共對台「法律戰」有三步驟:一、否定我主權與國際法人格。如制頒「反分裂國家法」以反獨、反外部勢力;二、否定我管轄權。如公告「海警機構行政執法程序規定」(海警三號令)以定義模糊的「管轄海域」實施人、船登檢扣押;三、限制我行動與選項。如發布「懲獨22條意見」以製造恐懼、收威嚇效果。

如今上述「法律戰」已走到第三步,且對岸為配合執法,業不乏例如以機、艦常態進出我西南防空識別區(ADIZ)、跨越海峽中線、派海警船侵擾金門禁限制水域等實際作為。故現階段我方亟思援「法律對法律」、對等加以抗衡,不難理解。至於修正內容,從媒體引述國安官員透露,此番將檢討盤點人流、金流、技術與問題違規行為等四面向,足見牽涉範圍與更動程度不小。再參酌相關報導與熱議焦點,我預測將包括反制大陸所謂兩岸融合發展策略下「惠台」措施、防堵「磁吸效應」。如首揭禁限國人申領大陸居住證、身分證。其次是現行規範存有疏漏或疑義、行政命令無法取代涵蓋、欠缺罰則或處罰過輕部分。如陸籍人士不適用國賠、管制民代赴陸、取消退休俸待遇擴至校級退役軍官等。

惟若修法幅度過巨、爭議太大,勢必難以在藍、白委佔多數的立院順利闖關。退步言,即便通過若干朝野間較無歧見條款,倘其陳義過高、有違比例原則、未能兼顧陸方消極不合作與我方查核舉證困難的現實面,導致上路後執法無力、制約無效,尤如先前我當局配合網紅指控清查大陸身分證卻「雷聲大、雨點小」,屆時政府仍恐再度自傷公信力。

此外我好奇的是,國台辦措詞強烈,難道只為了台胞設籍被干擾阻撓?還是擔憂賴總統曾數度公開宣稱「兩岸互不隸屬」,這次會不會藉「兩岸條例」直接將該主張落實為明文,或間接提出類似參政陸配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隱含「兩國論」概念的修正條文,意圖徹底改變顛覆原作為條例立法基礎的「一中架構」?

萬一擔憂成真,則當前重啟「兩岸條例」修正,不僅時機敏感、動機可議,也偏離逸脫了被動反制中共「法理鬥爭」的立意與目的。況且不論能否達成,修法過程不無如下隱患:一、造成對岸誤判、激化衝突對立,牽動目前兩岸交流中例如陸生來台、旅遊團卡關、貿易壁壘等紛爭,更難溝通化解。二、引發國際側目,甚至連帶讓我方在未來美、中談判或川、習會時,有淪為被交易犧牲的籌碼或棋子之虞;三、有心人或藉「大罷免」活動,利用贊否修法不同立場,操作「抹紅」被罷免人,使國內社會更形分裂。是宜三思而行。 (相關報導: 風評:放下仇恨,二二八是和解與和平的起點 更多文章

*作者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