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去年7月下旬公告施行後,果然造成了國內上市櫃公司「搭便車」效應!由於該專法適用對象,包括「營利事業境外轉投資收益」,海外盈餘匯回的所得稅稅率,從原本的20%大幅降至8%,若投入實質投資,稅率更進一步降至4%,新法上路後,已有61家企業響應,除了矽晶圓大廠「環球晶圓」,準備匯回百億元資金之外,已通過盈餘匯回的上市櫃公司,還包括大立光、和碩、技嘉、瑞儀光電、國巨等公司。「股王」大立光申請匯回的金額高達3億6500美元(約新台幣111億元),以該法實質減稅效果6.4個百分點估算,大立光實質減稅7.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