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數年的打詐依然是目前政府的重點工作,但執法、監理機關再怎麼努力,民眾似乎仍頗有怨言。以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每日公布的數據(被害人報案數),無論是件數、詐欺金額,詐騙手法第一名一直都是假投資詐騙,其次分別是網路購物詐騙、假交友(投資詐財)詐騙、假買家騙賣家詐騙、虛擬遊戲詐騙等,其中假投資詐騙占比平均高達5~6成,高峰時甚至到8成多。從查緝經驗,詐欺集團無論以何種詐騙手法取得犯罪所得、進而洗錢,終究要利用金融帳戶將鉅額犯罪所得轉換成法定貨幣使用(俗稱下車),因此在詐欺、洗錢、下車過程中涉及的金融帳戶依『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將被列為警示帳戶而禁止交易。既然儀錶板顯示假投資詐騙件數、金額都是最多,再進一步分析111年~113年這類型警示帳戶涉及的金融機構有哪些?再檢視這些金融機構、主管機關、監理機關三年來洗錢防制措施是否澈底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