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正義背後的陰影與實像─戰後城鄉發展與田僑仔:對徐世榮台灣農村土改論述的批判總綱(4)

作者指出,這些受土改影響的地主而言,苦痛來源最直接的確實是經濟生活層面的衝擊,這主要涉及對當時地價補償並未等值的評斷。(資料照,取自台灣省政府網站)

「我要很坦誠地向大家說,我幫助了那麼多因土地徵收而組成的自救會,從來沒有一個自救會曾經向我開口,要求我去幫他們多要點金錢補償,從來沒有!他們往往告訴我,這裡是我的家,家是非賣品,我的家不賣,那股愛鄉愛土的精神,往往讓我非常的感動。」─徐世榮,2016,135。

「我也很希望這本書的發表能夠讓台灣社會知道,對大部分的人民而言,土地是用來生活的,不是用來買賣的;請不要把土地當成是投機炒作的商品,土地是我們安身立命的家園,失去了土地,其實也就喪失了生命與尊嚴。」─ 徐世榮,2017,金鼎獎致詞。

在徐的土改論述裡,另一核心是以「家園鄉土」為依歸的情感動員論述。徐提出面對土地價值有三種取徑,首先是經濟價值,即將土地視為商品或資產,用以賺錢牟利,其次是環境價值,視其為生態環境不可或缺資源,最後是主觀認同,即將土地或房產視為安身立命的地方,是賦予情感與認同的「家」(徐世榮,2016:133-135)。徐雖表示三種價值間沒有對錯,須給予尊重,但從他的論述和實踐來看,以主觀情感和認同為依歸的家園鄉土論述,無疑是他認定土地價值裡最重要核心,也最能引起他共鳴(徐世榮,2016:133-135)。

我認為徐在這本書裡論及1950年代的土改及當前各項徵收爭議時,是有意識的將這套以「家園鄉土」為依歸的土地價值論述,跨時空進行架接串聯,進而建立一套重新解釋戰後國民黨政權土地掠奪的史觀,並突顯在不同時空下地主面對土地徵收時,展現家園認同和愛鄉愛土的精神面向(徐世榮,2016:28、133-135;徐世榮,2016/03/01;徐世榮,2017/03/12)。因此在談到個人家族經驗時,他強調「務農者」觀念裡,祖產是不能賣的(徐世榮,2016:133-28);而回到當前徵收爭議時,他則強調在資本主義社會裡,掌握權勢者(多指財團和政府)將土地視為獲取利益工具,並強迫其他人以此看待土地價值,徐則以個人接觸過案件當事者為例,表示對這些受害地主來說,土地是家園,是安身立命之所在,而非交易獲利的商品(徐世榮,2016:133-135)。

接下來我將簡述土改後的城鄉發展趨勢和土地使用變更狀況,其次解析「田僑仔」這關鍵詞誕生的社會脈絡,最後透過考察受到土改影響的舊地主訴苦內容,來呼應我對戰後城鄉發展與「田僑仔」誕生的基本看法,並作為來檢討與挑戰徐試圖建立「家園鄉土」土地價值史觀的論證基礎,最後進一步提出重新面對戰後土改歷史,我們應反省與研究的相關課題。 (相關報導: 劉昌坪專欄:落實土地正義的另一塊關鍵拼圖 更多文章

(一)、土改後的城鄉發展趨勢:產權清理與農地變更

因國府原提出省府草案,就已高度限縮範圍僅限「出租耕地」(僅及於水、旱田),並未涉及地主菁英掌握的其他類土地,而後在各階段的斡旋過程裡,地主菁英又透過議會系統的動員抵抗,成功爭取個人有保留地與其他免徵項目的擴大(參考表一與表八),使本省舊地主賴以為生的土地基礎,並未受到徐推斷的「瓦解性打擊」,讓這次土改就此消滅本省的「農村地主階級」(徐世榮,2016:84-85)。這也使本省舊地主透過在此階段保留的出租耕地與其他類用地,成為在接下來經濟與城鄉發展過程裡,能朝向都市地主或工商資本家轉型的重要憑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