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過世留下的財產「遺產稅竟高達300萬元」!專家教1招合法節稅,百萬遺產稅直接免繳

家人過世留下的遺產,怎麼做才能省點稅?(示意圖/取自photo-ac)

先生走了,留下5000萬卻也留下300萬的稅單…她做對一件事,讓遺產稅只剩36萬!這不是一篇稅務文,是一位太太如何把「遺憾」變成「祝福」的故事。

黃太太說:「我這輩子沒有管過錢,只知道老公說我們很穩。

直到他走了,我才發現,原來要守住這份穩定,比我想的還要難。」

黃先生過世後,她一個人走進國稅局申請清冊——財產高達「5000萬元」,但現金卻「不夠繳遺產稅300萬」,而用股票或不動產抵繳遺產稅又非常不划算。

她愣住了。

那一刻,不是沒有資產,而是沒有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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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來,黃太太找到R姐--

R姐告訴她:「黃太太還有一個權利沒行使,叫做『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來減少遺產稅。

這是《民法》賦予配偶的保障--「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是指當夫妻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有剩餘。配偶有權平分二人「婚後財產」的差額,且「這一半不計入遺產稅」。

 實際操作後:

原本遺產5000萬 → 假設夫妻差額2500萬,遺產可以先扣除這2500萬不用課遺產稅,剩下2500萬再扣免稅額與各項扣除,最終只課 「36.4萬的遺產稅」!

黃太太紅著眼眶說:「不是錢的問題,是那份『我有被好好照顧』的安心感。這個安排,是他最後留給我的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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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請記得:「選擇什麼財產來分很關鍵!」

 若選錯房產,未來賣屋會多繳上百萬土地增值稅!

 曾有位太太選了40年前的土地作為請求權標的,結果賣屋時「土地增值稅暴增到435萬,比省下來的遺產稅還多出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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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是愛的載體傳承!不只是分財產,而是留安心!很多人以為有遺囑就夠了,但真正周全的安排,是當你不在了,愛還在照顧對方。讓她不必變賣資產,不需拿情緒去面對國稅局,更不會因為不懂制度,錯失保障自己的權利。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