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留下105年買的房子給我和哥哥繼承。媽媽早已不在,所以這間房是我們兩兄弟平分的。直到今年哥哥結婚、有了小孩想換屋,我們一拍即合:把房子賣掉平分款項。原本以為很單純,卻在申報房地合一稅時,事情大條了…弟弟的稅金竟是哥哥的6倍!你一定好奇,到底差在哪?
只因沒設戶籍,痛失「自用住宅優惠」
原來關鍵在於:房地合一稅的自用住宅優惠「我不符合!」
房地合一稅的自住優惠,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條件:
1.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設籍+居住滿6年。
2.出售前6年沒有出租或營業使用。
3. 近6年內沒使用過這項優惠。
哥哥一直住在那,戶籍也在那,完美符合。
弟弟則因婚後搬到出去,戶籍也遷走了,失去資格。
自住優惠稅率差多少?你一定要知道!
房地合一稅從2016年開始上路,專門針對短期炒房課稅,越快賣,稅就越重!
簡單說明一下:
持有不到1年:稅率高達45%
持有超過2年但未滿5年:35%
持有超過5年但未滿10年:20%
超過10年:還是要課稅,但降到15%
但如果你符合「自住優惠」條件呢?那可是天差地遠!
最大差別在這裡:符合自住優惠的話,前400萬元的獲利完全免稅!超過的部分,只需要用10%的稅率計算。
你沒看錯——不是20%、不是15%,是10%!還能先扣掉400萬!
一算稅額,差很大!
那間房子獲利共600萬,我們兄弟各拿300萬。
哥哥:符合自用住宅→房地合一自住優惠400萬,共有屋平分可扣除200萬免稅額
→剩餘100萬×自用住宅優惠稅率10%,所以哥哥的房地合一稅10萬元
弟弟:不符自用住宅→全額300萬×房地合一稅率20%(滿5年未滿10年),結果弟弟的房地何一稅60萬元!少「一個戶籍」,得多繳50萬。痛不痛?
更慘的是,還不能重購退稅,哥哥換屋之後還可以退稅,因為他「自用換屋」符合資格。
但我?因為沒有戶籍設在那間房子,「非自用換屋」這項權益也沒了。
你以為「繼承房賣一賣,錢分一分」就好?不!真正該規劃的是「從繼承那一刻,就設好戶籍、打好基礎」。
給你一個簡單提醒:
如果你有繼承房產,想未來出售、換屋、合法節稅,想避免手足之間產生不公平稅務落差,請務必記住:「自用住宅優惠」不是理所當然,需要條件!
R姐專業提醒:
有規劃,省下稅金+少糾紛
沒規劃,稅金痛爆還影響感情
傳承風險,從來不只是錢的問題,更是「事前有沒有用心規劃」。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R姐廖嘉紅-繼承與贈與 (相關報導: 父母想把房產贈與子女,小心贈與稅、遺產稅同時找上門!專家曝忽略3件事,多繳數十萬稅金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