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臺灣外籍看護問題重重

台灣正面臨少子化和社會超高齡化的挑戰,這也帶來了老年人照護人手不足的問題。(資料照,美聯社)

近年來,臺灣各地都發生過照顧臥床長輩的居家外籍看護工,因長期工作壓力等因素,暗中責打受照顧的老人家;有的甚至在餵食過程中,不顧家屬屢勸提醒,為了儘快完成例行公事,倉促餵食,最終導致老人家嗆到,經急診送醫搶救抽痰,才發現老人家肺部食物殘渣不少,最後演變成吸入式肺炎等併發症與過世的不幸事件。由於類似意外蒐證不易,且國人大多不願讓法醫解剖長者遺體化驗,導致事後即使有家屬到檢警單位控告外籍看護疏失,檢調單位也不一定受理成案,受害家庭乾脆息事寧人,不願追究!

結果這部分完全未受過任何職前看護訓練、照顧時缺乏同理心、一心只想來臺打工賺錢,甚至語言不通的外籍看護,不用負任何責任,繼續留在國內照顧其他長輩、甚至幼童,讓臺灣成為亞洲地區少數願意支付外籍移工較高工資、享受與當地國民同樣的健保待遇與勞工福利,也讓一些號稱「亞洲最適合外籍勞工就業」的新加坡與香港的雇主們,對此紛紛發出:臺灣為何對外籍看護提供好的薪資福利,資格要求卻如此之低等質疑?!

在臺灣社會少子女化與高齡化趨勢下,引進外籍移工已是無可避免補足人口紅利缺口的方式之一。根據《勞動部勞動統計查詢網》的資料,截至2024年4月底產業移工以印尼籍的28萬人最多 (36.6%),其次為26.5萬越南籍 (34.6%)、15萬菲律賓人(19.7%),及6.9萬泰國移工(9%)等。雖然主管機關明訂:外籍機構看護工應依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第21 條規定,在辦理長照人員認證、繼續教育訓練時,除了每年有20 小時的繼續教育課程(包括至少4 小時消防安全、緊急應變、感染管制、性別敏感度課程),但對於一般民眾聘雇的家庭外籍看護,卻幾乎沒有任何法律上的資格限制與要求,造成雇主在市場資訊不明與供需不均下,一經仲介引進或轉介,就只能照單全收,沒有太多的選擇權。如果不幸遇到上述外籍看護等疏失意外,本國雇主也很難從司法等層面上獲得保障與求償,讓雇主只能息事寧人,自認倒楣了事!

相較於其他需要外籍移工的製造業、建築業等,由於台灣的人口高齡化問題日趨嚴重,對於家庭看護的需求愈來愈多,但對於這些深民間家庭的照護者,除了定期健康檢查外,其他照護資格寬鬆,甚至完全沒有經驗及基本語言溝通能力的要求,試用期間也非常之短,讓這些外籍看護成為所有外籍移工中申請門檻最低、規範約束最少,卻是國人仰賴照顧寶貴長輩生命的族群!所有雇主幾乎只能用「碰運氣」的方式來接受,何其無奈!? (相關報導: 巫慧燕觀點:迎接高齡化挑戰:退休金改革刻不容緩 更多文章

*作者為退休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