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通過法案,強調聯大2758決議「不涉台灣主權」

聯合國大會通過2758號決議後,中國代表團的反應。左為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喬冠華,右為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黃華。(翻攝人民網)

美國眾議院週一(5月5日)通過兩項對台法案,其中《台灣國際團結法》(Taiwan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Act)明確指出,1971年的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在聯合國唯一合法代表,但是「並未處理台灣和台灣人民在聯合國及任何相關組織的代表權問題,也沒有對中國和台灣關係採取立場、亦未涵蓋任何涉及台灣主權的敘述」。

法案內釐清,2758決議「並不禁止美國使用投票權、發言權和影響力,來抵制削弱台灣國際地位的魯莽行動。」。此外,該法案也「鼓勵美國跟盟友和夥伴合作,反對中國在全球破壞台灣外交和夥伴關係的舉措」。

《南華早報》指出,眾院5日通過幾項跟中國有關的法案都以口頭無異議方式通過,顯現出美國跨黨派對中國立場已有共識。

該法由民主黨議員康諾利(Gerald Connolly)、共和黨議員金映玉(Young Kim)共同發起,建立在《台灣友邦國際保護及加強倡議法》(Taiwan Allie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and Enhancement Initiative Act,又稱《台北法》)的基礎上,並更新、加強《台北法》的內容。

《台北法》於2020年美國總統川普首任內簽署生效。康諾利的聲明指出,該法案目的是「抗衡中國透過扭曲組織的用語、政策和程序,將國際組織武器化、用以宣稱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企圖」,而美國身為國際組織成員,應該反對中國企圖藉由此來解決台灣地位的問題。

康諾利表示,《台灣國際團結法》也將確保美國反對中國把國際組織武器化的做法,並且「跟台灣人民的心願與最佳利益站在一起」。

金映玉也說:「北京持續盡其所能的孤立台灣,讓台灣的聲音在世界舞台上消失……《台灣國際團結法》有助於美國以有意義的方式,在國際組織內展現我們對台灣地位的支持。」

5日通過的另一項對台法案為《台灣保證實施法》(Taiwan Assurance Implementation Act),該法奠基於2020年《台灣保證法》(Taiwan Assurance Act)之上,要求美國國務院應定期審查美台往來準則,檢視雙方往來的自我限制,並提出解除限制的計劃。

台灣總統府週二在社群平台 X 上發文,感謝美國眾議院通過兩項涉台法案。中國方面則尚未回應。

國際重新解讀2758決議

中國政府長期以聯大2758號決議為依據,宣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並反對台灣加入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台灣則譴責中國惡意濫用、扭曲2758決議內容,試圖壓縮台灣的國際空間。

近年來,越來越多國家反對中國對聯大2758決議的詮釋。去年7月,「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在台北舉行年會,一致通過決議案,反對中國不當曲解2758決議。此後,澳洲、荷蘭、比利時、英國、加拿大等國的國會陸續通過相關動議,主張2758決議並未對台灣地位採取立場。 (相關報導: 人物》曾讓黃仁勳穿西裝,即將對美談判的「中國經貿沙皇」何立峰,是何來頭? 更多文章

美國也曾在今年4月的聯合國安理會上表態支持台灣,批評中國錯誤詮釋2758決議和他國對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