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全球陷入「川普風暴」之時,台灣的執政黨卻將大罷免進行的如火如荼。民進黨想「獨裁」一點也不奇怪,但司法檢調體系為執政者的需要服務,這是絕對不能容忍的。
在大罷免期間,司法檢調系統的動作成為最重要的關鍵。一般民眾對於法律的認知有限,很容易將搜索、聲押或起訴視為有罪,這種現象自然被政客利用而成為選戰「奧步」的漏洞。民進黨慣用這個「漏洞」來打擊對手,以營造對自己有利的局面。而檢調只要「重辦藍、輕辦綠」、「急辦藍、緩辦綠」或「只辦藍、不辦綠」,那麼就有影響最終投票結果的效果。這就是為什麼每逢選舉或罷免,法院就特別忙,而很多不肖的檢調人員,將此種惡劣行徑視為「宣誓效忠」,以獲取晉升的捷徑。
「法律」是人類最爛的發明,因為它扼殺了人性和自由。但法律又是維繫社會安定的最低要求,因此在道德尚未普遍風行之前,法律有其存在的必要。法律是建立在「武力」之上的,所以法律的本質就是暴力。試想沒有武力做後盾,誰要遵守法律?今天我們遵守法律,是因為如果違反法律,就會遭受制裁,法律憑什麼制裁?因為法律的背後憑藉的是武力。墨西哥的毒梟為什麼視法律為無物,因為他們的武力超過政府,所以毒梟無須遵守法律。
以武力維繫法律,必然造成人民反抗,要避免人民反抗,法律就必須具備公平正義,讓大多數人能安居樂業,才能更有效率的維持法律。在君主專制時期,法律為執政者服務,若執政者仁民愛物,人民當然樂於服從。若皇帝殘暴不仁,人民就會起而反抗。所以孔子說「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易經革卦彖辭),夏桀和商紂暴虐無道,商湯和周武王帶領民眾推翻暴政,這種以暴制暴的手段,是孔子大力讚揚的義行。
前台大法學院院長薩孟武認為「法律是約束當權者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民主體制下的法律是用來約束掌權者,使掌握權力的人不能利用權力來迫害手無寸鐵的老百姓。但民進黨執政下的台灣,法律回到了君主專制時代,又成為了整肅異己的工具。尤其是一些法律人,無視法律尊嚴,反而利用自身具備的法律專業,充當政客的棋子,或者是打擊競爭對手,尤為可恥。
陽明交大教授林志潔,本身是法律專業的教授,去年獲民進黨提名參選新竹市立委,但敗給了爭取連任的立委鄭正鈐。或許因為不甘心,林志潔成為罷免鄭正鈐的要角。但從最近林志潔面對媒體的發言,很顯然她已經不是法律人,而是十足的政客。
林志潔指控鄭正鈐發動移工參與426大遊行,但具有新住民身分的養生館老闆娘何氏卿主動出面承認參與遊行的成員是她邀集的。隨後林志潔拿出鄭正鈐與老闆娘的合照,以及鄭正鈐在養生館按摩的照片,指控兩人關係匪淺,並暗指鄭正鈐是養生館的幕後老闆。一個法律學者,當然知道指控別人是要講求證據的,但林志潔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只靠著兩張照片就擅自妄加揣測,這是
政客的作為,不是嚴謹的法律人該有的行為。兩張照片能證明什麼?鄭正鈐與老闆娘何氏卿的合照,只能證明兩人見過面且合影留念,不足以證明兩人「交情匪淺」。政治人物和別人合影的機會太多了,陳菊、林佳龍、黃偉哲都和Im.B詐騙案主嫌曾國緯合照,請問林教授,這些綠營高官是否也和詐騙犯「關係匪淺」?鄭正鈐在養生館按摩,只能說明他曾經前往消費過,怎麼可以語帶玄機的指控鄭委員是幕後老闆呢?2019年多位民進黨高官參加曾國緯公司舉辦的春酒,按照林教授的邏輯,這些綠營高官是不是也可能是詐騙集團的幕後藏鏡人呢?
高明的「謊言」要靠虛假真相來包裝。林志潔是拿出兩張證據力薄弱的照片,來編織和掩飾她的真實目的。她的真實目的是透過媒體影響選民,來達成罷免鄭正鈐。她所說的話除了手中的兩張照片外,其餘都是「個人揣測」和「政黨立場」,這種行為不是基於證據,而是民進黨慣用的「羅織」,1998年一段造假的錄音,讓吳敦義無緣連任高雄市長,就是明證。
現在利用司法抹黑,直到真相出爐,罷免早已結束,即便還給鄭正鈐清白,也於事無補。林志潔尤其讓人不能接受的是作為指控者,卻要被指控者承擔「舉證」的責任,這哪裡是一個法律人該具備的素養。以柯文哲案為例,檢察官要指控柯文哲貪汙,檢方就要負起舉證責任,來證明柯文哲有罪。林志潔的做法是指控了鄭正鈐,卻要鄭正鈐自己證明無罪,試問誰能證明一件無中生有的事?鄭正鈐呼籲「適可而止」顯然是不願意隨之起舞。
當此國家艱難的時刻,民進黨搞大罷免已經是不合時宜。如果再用下流骯髒的手段來達成邪惡的目的,那更是令人髮指。關鍵時刻法律人應該拿出良知,不該充作政客的棋子,畢竟失去了公平正義,法律也沒有存在的價值了。 (相關報導: 李震華觀點:無良司法─罷免連署非必要之「政治羈押」 | 更多文章 )
*作者曾任證券專業經理人,北京中律縱橫副總經理,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