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凡觀點:我們為何需要罷免權!

在加州街頭呼籲罷免州長紐森的民眾。(美聯社)

當代民主政治強調的不僅是「選舉」的權利,更包括「罷免」的權利。從經濟學角度來看,罷免制度不只是民主機制的一部分,更是對權力制衡、資源配置與政治責任的保障。

美國許多媒體評論在 2021 年加州州長罷免案期間指出,罷免制度是民主的重要機制,讓選民能在選舉之外即時表達不滿、強化政治問責。儘管可能遭政黨操弄,但只要設有正當門檻與程序,反而能促進理性參與,提升民主素養。(相關報導:WSJ》California Recall Early Results Favor Gov. Gavin Newsom

筆者將說明為何多數國家具有罷免權:防止政治尋租、提升代表問責、促進公平資源配置、強化公民社會主體性,以及作為對「多數暴政」的補救制度。

一、罷免制度是對政治尋租的制衡機制

政治「尋租」(Rent-Seeking)意指政治人物利用職權,為特定利益(包括境內或境外)謀取資源,而非提升公共福祉。當民選官員缺乏被罷免的壓力時,便容易忽略多數民意。

說明:在臺灣,尋租行為可能轉化為「特定意識形態者」享有的紅利,這種紅利不一定來自市場,而是來自中國對臺統戰策略下的政治與經濟利益。這種現象可以視為「意識形態型尋租」(Ideological Rent-Seeking)的表現。

罷免權讓公民能在任期內對失職者提出挑戰,發揮嚇阻作用,促使官員不敢怠惰或濫權。這不僅能「下架無能者」,更是一種制度預防機制,提升民意代表對選民的敬畏感與問政積極度,進而減少權力腐化、維護公共利益。

二、提升代表責任,落實選舉的民主精神

傳統代議制度的弱點在於「四年一選」,若期間出現失能或失德的代表,選民只能被迫忍耐,缺乏中途問責機制。

罷免制度提供一種「事後控制機制」(Ex Post Control Mechanism),讓選民能即時修正選舉失誤。這使政治代理關係更完整,落實代議民主精神,讓民意代表更重視民眾聲音,政治過程不再淪為形式。

三、促進公共資源的有效配置

在政治經濟學中,公共資源常因權力集中導致分配不均。少數人若掌控決策權,可能將利益導向自己與其支持者,忽略多數人的福祉。

罷免制度能迫使政治人物考量整體社會觀感,避免偏袒特權階層。當罷免風險存在時,政策更可能反映多數人利益,進而提升資源配置的公平性與效率。

四、罷免制度作為防止「多數暴政」的補救機制

如同 David Weimer 與 Aidan Vining 在《Policy Analysis: Concepts and Practice》中所指出,多數決制度可能讓少數人遭受嚴重損害而無從申訴,形成「多數暴政」。

罷免制度提供制度化出口,讓少數受害者能以合法手段挑戰決策,轉化不滿為行動,避免激進衝突,增強制度正當性與可調性。這是一項維護少數權益、鞏固民主穩定的重要工具。 (相關報導: 季凡觀點:為什麼通膨對某些人是好消息? 更多文章

五、強化公民社會的民主參與意識

罷免制度也是公民參與的具體實踐。透過提案、連署、辯論與投票,民眾能直接參與政治過程,增強對公共事務的認同與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