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近期接獲民眾檢舉,指出某市區住宅於一樓側邊及頂樓違規加蓋鐵皮建物。經縣政府稅務局查核,確認該建物未依法申報房屋稅,除了需補繳應納稅額,屋主也因此遭處罰鍰。稅務局提醒,凡房屋有新建、增建或改建行為,完工後30日內應主動向地方稅務機關申報房屋稅,否則將面臨補稅外加最高兩倍的罰鍰。
家有鐵皮屋注意!「一個月內沒做1事」25000元繳國庫
本案中,屋主因未依規定申報,需補繳113年度房屋稅5萬元,並被裁罰2萬5000元,約為補稅金額的0.5倍。不過,稅務局說明,若屋主能在開罰前主動補報並繳清稅款,可適用較低的裁罰標準,罰鍰倍數將由0.5倍降為0.3倍,僅須繳納1萬5000元,足足少繳1萬元。
稅務局也特別指出,房屋稅的課徵對象為所有附著於土地上、具有使用價值的建物,無論其是否合法、是否已取得門牌,皆屬課稅範圍。一些民眾誤以為違章建築或尚未設籍的建物可免稅,實屬錯誤認知。只要建物實際存在且可使用,即應依法課稅。
此外,稅務局也強調,繳納房屋稅僅是履行納稅義務,並不代表該建築物具備合法性。繳稅與否與建物是否取得合法建築身份無關,也不會因為繳稅而被視為合格建築。為避免後續補稅與處罰風險,民眾如有建築行為,應主動查詢相關規定,並在期限內完成申報,以保障自身權益。
資料來源:《財政部》 (相關報導: 屋齡50年的老房還能住,一定要都更嗎?胡偉良分析9點給答案:再多錢也換不回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