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有房要小心!房屋稅2.0新制開徵了,稅務局曝忘做1件事「多繳4萬元稅金」

納稅人若已收到今年度房屋稅單,但尚未設籍且符合其他自住房屋條件者,可於6月2日前完成戶籍登記並申請重新核發稅單。(資料照/洪煜勛攝)

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今年正式上路,自用住宅的稅率申請條件同步調整。根據新規定,欲適用自住房屋最優惠稅率,必須由屋主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立戶籍,否則將無法享有優惠,房屋稅恐暴增一倍以上。苗栗縣政府提醒民眾,若尚未設籍,應在6月2日前完成戶籍遷入,並向稅務機關申請重新核發稅單。

房屋稅2.0新制開徵了,稅務局曝忘做1件事「多繳4萬元稅金」

以苗栗縣為例,若房屋現值為100萬元,因設籍與否產生的稅額差異極大,以下為三種常見情境:

情況一:單一自住房屋(全國僅此一戶)

若符合「全國單一自住房屋」條件,且房屋現值在172萬2,000元以下,只要完成設籍,稅率即由原本的1.2%降為1%,房屋稅從1萬2,000元減少至1萬元,可省下2,000元。

情況二:同縣市雙自住房屋(如苗栗兩戶)

若兩戶皆未設籍,則無法適用自住稅率,稅率將由1.2%大幅提高至3.2%,每戶稅額將從1萬2,000元暴增至3萬2,000元,兩戶總稅負增加達4萬元。

若僅在其中一戶(甲屋)設籍,該戶維持1.2%稅率不變,另一戶(乙屋)則因未設籍,稅率提高至2.6%,房屋稅從1萬2,000元增為2萬6,000元。

情況三:跨縣市雙自住房屋(如苗栗與台中各一戶)

若兩戶皆設籍,稅額維持不變;若都未設籍,稅率同樣跳升至3.2%,每戶房屋稅從1萬2,000元增為3萬2,000元,總計多繳4萬元。

若僅苗栗的甲屋完成設籍,該戶稅率不變,但未設籍的台中乙屋則適用3.2%稅率(六都與非六都稅率制度不同),稅額也將倍增至3萬2,000元。

稅務局提醒,納稅人若已收到今年度房屋稅單,但尚未設籍且符合其他自住房屋條件者,可於6月2日前完成戶籍登記並申請重新核發稅單。不過也呼籲民眾,遷入戶籍前應審慎評估,避免影響其他政策優惠,例如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身障車輛使用牌照稅減免或政府補助資格等,建議選擇最有利的方式辦理。

(圖/取自苗栗縣政府)
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今年正式上路,若尚未設籍,應在6月2日前完成戶籍遷入。(圖/取自苗栗縣政府)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