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為管制核子反應器設施,確保公眾安全,於2003年制定公布「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這部法律第六條明定,核子反應器的運轉執照有效期限最長為四十年,如果有計畫要在期限屆滿後繼續運轉,就應該在主管機關規定的期限內申請換發執照(也就是所稱的申請延役)。未依規定換發執照,就不得繼續運轉。按照這條文授權主管機關訂定的「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於第16條明定,延役必須在執照有效期限屆滿前五年至十五年提出。
我國三座核能電廠,因先有馬英九總統於任內(2011年11月3日)宣布核一、核二、核三廠不延役。後有蔡英文總統力推的「減煤、增氣、展綠、非核」能源轉型政策,故都已依除役規定辦理除役相關事宜。
最晚開始運轉的核三廠也因無延役規劃,已於2021年7月26日提出除役計畫,並於2023年4月24日獲審查通過。其二號機組運轉執照將於今(2025)年5月17日屆期停止運轉。也就是說,台灣將自5月18日凌晨起成為「非核家園」國家。返核聲浪起就在台灣將要成為「非核家園」國家之際,因國內外局勢丕變,使得「能源轉型政策」與「非核家園」成為箭靶,「核電延役、重啟核電」聲浪四起。國民黨主席更在立法院新會期開議前夕指示其黨籍立委,除修正「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將核子反應器使用年限從目前的40年延長到60年外,也要修正「環境基本法」,把「非核家園」改為「非碳家園」。
為阻斷非核家園強渡關山,卻敢作不敢當
藍白兩黨為了不讓核三廠二號機組可以在5月17日如期停機,阻斷台灣邁入非核家園,共提出十個版本的「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有九個,民眾黨一個)。
藍白兩黨在3月31日由葛如鈞召開的「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挾其人數優勢決定在「不可以把名字記在會議紀錄」下,決議:「『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相關修正草案,除委員徐欣瑩等20人 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另定期繼續 審查外,均審查完竣,須交由黨團協商,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 請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時,由葛召集委員如鈞補充說明。」
若一切提案委員所稱,核電廠延役已成全球應對氣候變遷的重要手段,核電廠延役運轉有助於健全國內電力供給結構、緩解火力發電所造成空污對人民健康之影響,並減輕民眾電費負擔等等;那提案修法讓核電廠得以延役豈不是福國利民、千載留芳的好事一樁?何以不敢具名表決?心虛?敢作不敢當!
藍白是這樣修法的
敢作不敢當,是因為一心要急著要阻斷非核家園,而把關鍵的核安審查放一邊。立法院議事暨公報資訊網公開的十個版本的「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皆鎖定第二項的這段「期滿須繼續運轉者,經營者應於主管機關規定之期限內申請換發執照。 (相關報導: 林仁斌觀點:核電延役其實沒有必要,也不可行 | 更多文章 )
未依規定換發執照者,不得繼續運轉。」文字。排第一順位的王鴻薇版就是刪除該段文字,讓已逾申請延役期限的核電廠得以免受「五年至十五年」的限制,沒收老舊核電廠延役應辦理核安評估與審查所必須要有的前置時間。排第二及第十順位的邱鎮軍及楊瓊瓔版本,兩者都是把其中「經營者應於主管機關規定之期限內申請換發執照」模糊化的修正為「經營者應事先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