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懷孕後「月薪大砍63K」!女工程師遭公司踢出專案,提告結果出爐

中國一名趙姓女工程師主動向公司通報懷孕消息後,未經事先協調便被公司宣布退出原本參與的專案團隊。(示意圖/免費圖庫pphoto-AC)

台灣航空業先前曾發生某公司擅自將轉任地勤的懷孕空服員違法減薪,遭到集體控告而開罰的案例,顯示職場性別平等已是普世價值。近期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也罕見公布一起涉及懷孕女性權益的勞動人事爭議案,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孕期突遭「調離專案」 薪資驟降引爭議

中國一名趙姓女工程師於2022年1月進入某科技公司任職,依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約,其薪資結構包含人民幣3000元(約新台幣13356元)的基本工資,與人民幣14000元(約新台幣62330元)的專案津貼,總薪資為每月人民幣17000元(約新台幣75687元)。依合約內容,趙女有專案任務時可領取全額薪資,若處於等待專案階段,則僅發基本工資。

2023年2月,趙女主動向公司通報懷孕消息後,未經事先協調便被公司宣布退出原本參與的專案團隊。儘管她表明反對,但公司仍堅持安排其進入「等待專案期」,且僅按基本工資發薪。此舉導致趙女每月實領收入大幅減少三分之二,從原本的人民幣17000元降至3,000元。

趙女因此提起仲裁,主張公司無權未經正當程序與醫療證明就調整其職務與待遇,並要求補發其孕期薪資差額。

法院仲裁結果:懷孕非降薪理由

仲裁委員會審理後認定,公司未能證明趙女因健康或其他原因無法勝任原工作,且未徵得當事人同意即強行調職屬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與《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企業不得因女員工懷孕降低其薪資或福利待遇,除非經醫療機構證明孕期員工無法從事原職務,否則應維持原有工作與薪資水準。

最終仲裁結果要求科技公司依原薪標準補發趙女孕期內少給的工資差額,並確認其被降薪行為違法

82名台灣空服員孕期遭減薪 法院認定公司違法

台灣早已有《勞基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提供相關保障,雇主若因員工懷孕採取解僱、降薪、減少工時、強制留職停薪等差別待遇,將構成性別歧視,違者可依法處罰。勞工如遇相關情況,亦可撥打1955勞工諮詢專線提出申訴。

今年初,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協助82名空服員提告,因她們在懷孕轉任地面職務期間,遭到某航空公司違法減薪。桃園地方法院判決勞方勝訴,航空公司須返還逾200萬元薪資,具體原因是認定航空公司迫使空服員在減薪與留職停薪間擇一,違反勞基法第51條,屬不公平協商。 (相關報導: 外交部女公務員遭婚育歧視!派俄4年考績全是甲,1人當4人用「卻因請產假被評乙等」 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