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世芳專文:他揹起電吉他,改變了歷史也成為歷史

巴布·狄倫與女友瓊·貝茲,攝於1963年「向華盛頓進軍」期間(維基百科)

一九六五年是搖滾史承先啟後的關鍵年份。最重要的事件之一,就是巴布.狄倫揹起了電吉他。

天翻地覆的一九六五年

從唱片認識狄倫的樂迷,都理所當然認為他一出道就是民謠歌手。但我們前面說過:他高中就在玩搖滾樂團,畢業紀念冊還寫說要加入小理查的樂團。高中時就因為演奏太大聲,被拔掉過插頭,所以這件事對他來說,只是回頭把少年時代對搖滾的熱情找回來。讓他對搖滾重燃熱情的關鍵之一,是披頭四。他非常喜歡他們的歌,一九六四年八月他終於和披頭四在紐約見面,這次見面對雙方都帶來非常深遠的影響。

他們見面那天,狄倫讓披頭四抽了大麻──這麼說吧,是巴布.狄倫正式把披頭四帶進了迷幻搖滾的時代。當時披頭四為了提神會服用含有安非他命的減肥藥丸,但還沒接觸過大麻和迷幻藥。

故事是這麼說的:狄倫聽說他們都沒抽過大麻,非常驚訝,他說:你們不是已經唱了「我超嗨、我超嗨」(I get high, I get high)嗎?原來狄倫把〈我想握你的手〉的「我藏不住」(I can't hide)聽成「我超嗨」了。於是他親手捲了大麻菸,披頭四和他們的經紀人布萊恩.艾普斯坦(Brian Epstein, 1934-1967)抽了大麻,都開始狂笑,變得瘋瘋癲癲,保羅.麥卡尼(Paul McCartney, 1942-)說他那天覺得自己悟到了宇宙的終極答案,急忙要來紙筆把他的重大發現寫下來。第二天他找來那張紙,上面只寫了一句「有七層」,什麼鬼!

這次會面之後,約翰.藍儂(John Lennon, 1940-1980)和保羅.麥卡尼開始寫主題更個人化、更有文學感的歌詞,狄倫也回頭擁抱搖滾樂──他並沒有把木吉他扔了,而是漸進地讓作品融入更多搖滾元素。

狄倫出道最初幾年的音樂人生,演化速度之快、風格變化之劇烈、影響幅員之巨大,應該是整個西方流行音樂史最令人驚嘆、無人能超越的案例。其中最不可思議的一段,從一九六五年三月到一九六六年五月,短短十四個月,狄倫連續發行了《全數帶回家》(Bringing It All Back Home)、《六十一號公路重遊》、《金髮疊金髮》。這三部作品在所有唱片指南和音樂雜誌歷史名盤評選,永遠都列為滿分經典,影響力超越了搖滾樂、流行音樂,成為近代西方文化史的曠世傑作。

這段時期,狄倫創作力大爆發,除了這三張專輯,他也錄了幾首單獨發行的單曲,還有很多錄下卻沒發表的作品,以及寫給別人的歌。我曾在死硬派老樂迷的書裡讀到他形容一九六五到一九六六年的狄倫像是擁有點石成金的能耐,哪怕是最瑣碎、最無關緊要、隨口唱唱的片段,也都帶著萬丈光芒,遠勝之後他的任何作品。我當然不同意這樣偏激的觀點,但多少可以讓我們感受一下他帶來的震撼有多深多廣。

要深入認識這段時期的狄倫,除了這三張專輯是基礎文本,還有海量的東西可以聽。作為晚來的樂迷是很幸福的:狄倫早期的所有錄音紀錄,從錄音室到演出實況,幾乎都正式發行了。 (相關報導: 鄭家鐘觀點:一場音樂會,一個時代的故事 更多文章

一九九一年,狄倫推出《靴子腿系列第一到三輯》(The Bootleg Series Vol.1-3),收錄他一九六一到一九九一年間的許多未發表作品。所謂「靴子腿」(bootleg)原本是一九二○年代美國禁酒令時期的江湖黑話,釀私酒的販子常把威士忌酒瓶藏在靴子裡,bootleg就是私釀酒,後來音樂圈拿來借指「未經本人同意,私下流傳的未發行作品」。狄倫自己發行這些新出土的錄音,卻也叫「靴子腿」,有點幽默。最近幾年他創立威士忌品牌「天國之門」(Heaven's Door),其中年度限量款就叫《靴子腿系列》,把私釀酒的雙關意思又帶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