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美國商會TOPICS工商雜誌於2018年12月號社論,以「保障智財權不要開倒車(DontMoveBackwardsonIPR)」為題,指衛福部擬藉由施行細則,將生物相似性藥品排除在2017年新修正藥事法的「西藥專利連結」制度之外,是我國對智慧財產權保護「倒退一大步」,因此呼籲主管機關不要走回頭路。然而,「專利連結」是什麼?「學名藥」和「生物相似性藥品」有什麼區別?美國自己的「專利連結」制度有將生物相似性藥品涵蓋在內?「專利連結」的範圍不包含生物相似性藥品就是對藥品智慧財產權保護的退步麼? 筆者認為以上這些問題都有向社會大眾澄清之必要,以避免利益團體指鹿為馬,為外國藥品大開了條康莊大道,卻斲傷我國正在萌芽的生醫製藥產業,甚至傷害我國國民近用藥品的健康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