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少校李海鵬退役後,被吸收,蒐集臺灣軍事機密。檢調查出,李海鵬找來擔任上尉、上士的兒子李輿聖、李楚庠及舊識前少校李文生,高等法院依陸海空軍刑法的「交付職務上持有、知悉的軍事機密罪」等罪,判李海鵬4年徒刑,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一審今以涉國家機密保護法等3罪,加重其為3倍刑責,改判李海鵬12年徒刑。之前高院判李文生3年2月,李輿聖、李楚庠各2年2月、2年4月,但高院更一審重判李文生15年,李楚庠判10年6月,加重為約5倍刑責,李輿聖2年1月。雖皆可上訴,然刑度失其輕重,於法無據,更恐有雙標,試申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