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改來改去,朝令夕改不但民眾難以適從,對駕駛人也是一種設計性陷阱,早上宣佈要罰,中午撤銷不罰,晚上又維持要罰,相信沒人閒著整天翻法規修訂歷程研究,或眼珠子時時注視政令宣導,稍一個不留意罰單就上門,郵差按鈴有掛號信,心情就七上八下,看到交通警察隊或監理站信封更八九不離十,沒出門也有紅單造訪才可怕,檢舉達人防不勝防不說,法規變來變去也不好玩,慢幾天投保強制責任險,無巧不巧這期間剛好被測速違規拍照,原以為繳了超速罰款就結了,一個月後又吃另一張罰單,名曰「未投保併同告發」,不虞之罰恐怖度達指數5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