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職工盟成員原訂於5月1日舉辦遊行,但其中1位申請人卻在26日據傳因受巨大壓力,被迫取消遊行申請。專家告訴DW,這個案件顯示,香港如今已無集會自由,而港府正以各種非正式的作法進一步限縮公民的基本權利。
前香港職工盟主席黃迺元原本申請在5月1日舉辦遊行,但在週三(4月26日)早上傳出失聯後,隨即宣佈取消遊行。與他一同申請遊行的前職工盟幹事杜振豪同日在臉書發文表示,黃迺元雖未被捕,但情緒崩潰,顯然是承受了巨大壓力。
杜振豪寫道:「他向我表示,剛剛已簽紙取消遊行申請,但限於《港區國安法》第63條,無辦法透露詳情。由於過往經歷,我能夠想像期間發生了什麼事。黃已經盡了一切努力捍衛集會遊行權利,我完全理解及支持他的決定。請大家給他時間休息。」
他補充道,當初與黃迺元一同申請遊行時,便已預想會發生類似情況,雖然香港目前形勢十分艱難,他仍希望香港人能堅持相信的價值。杜振豪說:「正如解釋為何申請遊行時所言,社會運動是漫長而崎嶇的路,不能只著眼於一時的得失起跌。面對難以撼動的高牆,很多時候雞蛋是無可奈何。沒有人是聖人,社會運動也不應該要求任何人做聖人。最重要的是,盡量不要預先服從。」
消息傳出後,長期關注香港人權情勢的專家向DW表示,26日的事件再次表明,香港現今環境已變得非常限制,而這樣的發展也顯示,香港已完全沒有集會自由。日本東京大學的訪問學者潘嘉偉說:「即使一個人試圖遵守規則並申請集會,警察總是有各種藉口來拖延程序,或者可以脅迫一個人撤回他們的申請。我認為香港政府通過此案宣布,在這個城市不再有集會自由。」
潘嘉偉補充道,過去香港充滿著各種不同的抗議與評論,而不論政府是否喜歡這些行動,香港人都享有自由表達意見或上街遊行的自由。他說:「雖然這種情況發生在香港令人相當難過,但國際社會應藉此意識到,香港已與中國一樣無集會自由。」
港府以恐嚇迫使申請者放棄遊行計劃
倫敦國王學院法學院的訪問學者黎恩灝則指出,在黃迺元被迫撤回五一遊行申請前,香港政府便已透過警察審訊或盤問的方式,迫使小規模遊行的申請者取消計劃或撤回原本的申請,其中包含原本今年3月8日婦女節預計進行的遊行。他告訴DW:「這顯示香港國安局想用更多非正式的做法來控制與規範公民社會。這是一個驚人的發展,因為香港政府未用國安法將抗議活動定罪,而是讓遊行申請人撤回計劃。」
黎恩灝說,這種做法與中國政府的手法雷同,因為在中國,政府會恐嚇公民或個別工會成員,使他們不敢動員公眾參與任何可能破壞社會穩定的活動,而現在,港警正在將中國的做法移植到香港。他表示:「結合上個月一位從日本返港的女大學生因社交媒體上的貼文而被捕之案件,我們可以看到,雖然港府一直稱香港已恢復正常,但事實上他們正嘗試用不同手段來加強對香港的控制,並恐嚇香港的公民社會。」 (相關報導: 李明哲談楊智淵案:北京正在「用法律判例正式併吞台灣」 | 更多文章 )
潘嘉偉告訴DW,國安法生效至今近3年,香港公民的各種自由已被剝奪。雖然《香港基本法》或《人權法案》稱香港公民仍享有集會與言論自由,但若行使這些權利須考量可能違反國安法,這些權利實際上便不存在。他說:「這使國安法的效力高於其他法律,而國安法的標準或紅線並不清楚,當局如何定義集會違反國安法也十分模糊,所以香港現有法律無法證明言論或集會自由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