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每個人的人生當中,多多少少都會遇到那種「難搞的人」,無論是你不可理喻的親戚,工作上霸道的老闆,經常推卸責任的同事,無理的顧客,甚至是你那些負能量爆棚的朋友,和這些人相處,分分鐘都想動怒,雖然他們不會直接威脅別人的性命,但對於心理層面來說,長久以來可能會帶給人一種擺脫不掉的沉重壓力……
現在讓我們進一步探索,有哪些類型的傢伙值得我們注意:
一、極度需要關懷的人
在我小的時候,父親曾帶我看過一場魔術表演,其中魔術師不斷從金屬鍋裡拉出五彩絲巾。我記得當時覺得很神奇:每當魔術師突然暫停下來時,我總以為表演結束了;但沒想到每次都不是真的結束,最後他用絲巾幾乎把整個舞台給塞滿了。
我想描述的第一種人就會給我們同樣的感覺,只不過他們所製造出來的往往是大量的需求和無法解決的問題。每當一個問題解決完之後,對方又立刻衍生出更多問題。擁有這種性格的人通常被稱為「極度需要關懷的人」。
我們都希望得到別人的讚賞、肯定、喜愛和關懷,這很正常。不過,有些人單純需要別人關懷,有些人則是「非要把每個認識對象的能量全都吸乾」。在這裡,我們談論的是後者。
這種類型的人會在情緒上,或是財務上,或是兩者同時一起榨乾你。你怎麼知道自己碰到了一個極度需要關懷的人呢?最常見的指標就是:無論你做什麼,或建議做什麼,永遠都滿足不了對方。他們不會只是稍微倚靠在你身上尋求支持,他們會一直壓在你身上,直到你被他們整個壓垮癱在地上,筋疲力竭為止。他們經常會發出這樣的訊息:我不能沒有你,你必須解決我的所有問題;或是,如果你離開我,我就活不下去。總之,無論你做什麼,對方給出的訊息始終一樣:你做得不夠。
如果你試圖要跟極度需要關懷的人達成協議,你會發現你得到的回應和答覆與你原先期望的略有不同:所有的回應都隱含著「我還要更多」。
●當事情不如他預期的發展,就會流下眼淚,或是假裝極度生氣。
如果你試圖與這種人達成協議,到頭來你只會感到無力和沮喪,因為你覺得自己明明已經盡力解決了他的問題,卻沒有得到任何的回報。
現在問題來了:碰到這種情況,我們應該走開、還是再試一次?當然,這是你自己的決定,取決於你跟對方之間的關係,以及達成共識對你有多麼重要。
假如,你決定要盡一切所能去改正這種情況,那麼你就需要一個有效的第一人稱陳述,聽起來像是這樣:
切記,第一人稱陳述並非每次都能快速解決問題,別奢望在第一次嘗試就能解決所有的問題,你有必要隨時準備好持續描述當下發生的事情,是如何影響你的感受。因為如果你能夠反覆描述自己的感受和背後的原因,同時保持鎮定,那麼對方就很難指責你、說你才是問題所在。
二、予取予求的人
如果你遇到一個幾乎只專注在自己需求的人,超出了你認為正常的範圍,那麼你很可能碰到了一個「予取予求的人」。有時候我們到了事後才確定他們的身分:
或許在你以為你們已經達到了「皆大歡喜」的境界後才發現到,對方似乎對履行其協議應盡義務絲毫不感興趣,而只全心在意你能夠為他做些什麼。這樣的人完全只想著別人能夠為他們做什麼事情,卻完全不會花時間或精力為其他人做任何事情。
以我的經驗來看,這種人最常出現在我們的職場上,而且通常是我們不太熟悉的人,因為他們鮮少會是我們值得稱為「朋友」的人。當他們讓我們失望、總是為我們創造比原先預期的更多工作時,肯定會給我們的生活帶來壓力。因此,及早認
●他們的行為表現出向別人要求東西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如果你給他們一些東西,他們幾乎馬上又會要求其他的東西。
●他們會讓你覺得自己只是他們獲得想要東西的一個工具,而不把你當人看。
●如果他們收到東西後表現出感激之意,通常感覺很虛假。
●有時你會以為他們意識到自己已經達到上限,但你很快就會發現並非如此。
當然,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跟這些人保持一定距離,這通常也是最好的解決辦法。要做到這一點,就是跟他們維持淡如水的關係。不過,如果我們還是得跟他們達成共識,或者(通常是問題所在)希望對方能實踐我們已經達成的協議,那麼第一人稱陳述就是一條有效的途徑。聽起來就像這樣:
「我感到很火大,因為你一直要我為你做事情。我有一種感覺,好像我應該為你做的事,遠比你應該為我做的事還重要許多。我的心態是,達成協議意味著雙方都應盡其所能實現他們同意達成的事情。當我感受不到這種經歷時,我就會感到失望。」
藉由這些第一人稱陳述,你可以確定有將自己的觀點傳達給對方。有時候,這麼做就能讓對方做好其應做的事情。儘管如此,你還是應該問自己:今後跟此人保持一定距離是不是會比較好?
三、自戀狂
從世俗的角度來看,極度需要關懷或是予取予求之類的人很少會特別成功或幸運,因為大多數人只要見識到他們的行為,多半會避之唯恐不及,也因此在許多情況下都不是大家理想的合作對象。
但是,如果你遇到一個表面上給人非常成功印象的人,但當他(通常是男的)開口說話時卻發現自己很難喜歡他,那麼你很有可能會碰到了一個自戀狂。
簡單來說:自戀狂的舉止看似被人寵壞了。他們的目的不是傷害你(不像精神變態狂那樣,稍後我們會談到),只是不在乎你,因為你的存在只是做為一名觀眾,主要用來突顯他的出色形象。研究表明,這類型的人在同理心和換位思考上面有著極大的障礙。
「從一到十評分,你的自戀程度有多少?」(在這個問題下,有一種解釋說,自戀狂與極端自我中心、超級自大的人是一樣的。)
這個簡單的問題之所以有效,是因為自戀狂不但很清楚自己有自我欣賞的傾向,同時也不恥於承認這樣的事實。他們就是認為自己比其他人更有價值,而其他人的存在只是為他們所利用。
對於這樣的人,互相滿足、合作、建立關係,或是許下長期承諾的機會當然極其有限。相對地,要跟這樣的人共同努力建立一個皆大歡喜的解決方案,自然也是非常困難的。此外,這種人還有以下特色:
●對於那些不符合他們標準的人,他們經常給予難聽的綽號。
●他們常會受到階級制度和地位所困縛,不僅是他們自己的、還有別人的。
●他們可能會猛烈自我批評:如果失敗了,他們通常會把指責的炮火轉向自己,而不是別人。
那麼,為什麼還是有些人想要嘗試與這種人合作、找到攜手前行的道路呢?
嗯,可能是因為這些人通常成功又令人興奮,讓人很想跟他們在一起。
如果你決定跟這些人打交道,並希望他們能以你比較能夠接受的方式來行動,那麼最好的方式也會是條理分明的第一人稱陳述。但請切記,跟這些人交談時,你的口吻必須要比對待其他人更來得溫和。畢竟,接受批評並非自戀狂的強項,因為這會與他們塑造的自我完美形象有所衝突。你或許可以如此表達:
「我不確定這樣合作的方式要如何順利進行下去。我感覺,只有你的觀點和需求最重要,這麼一來,讓我感到沮喪。」
這時,你還必須要有心理準備:在事態變嚴重時保持鎮靜,或者走開,或是日後再試一次。不過,面對這些難以應付的傢伙,我有個普遍的建議,那就是:如果你努力與他們取得共識但效果不彰,而且對方持續對你造成負面影響,務必要走得遠遠的。
四、精神變態狂
美國研究人員羅伯特.哈爾(Robert Hare)和一名博士生聯手寫了一篇文章,投稿某本科學期刊,文章裡附有許多受測者進行簡單語言測試時的腦波照片。
該期刊的編輯立即發現有問題,並將文章退回作者,表示「這些腦波絕不可能來自於真實人類」。
從某種角度來說,這名編輯的說法沒錯,因為這些腦波來自精神變態狂。這些人冷酷無情、又無道德感,並且欠缺身為人類該有的重要元素:鏡像神經元。因此,他們天生就缺少一般人得以展現同理心、體會他人感受的能力。這是我們遇到最危險、也最難以應付的一種人。*
雖然極度需要關懷的人、予取予求的人和自戀狂都是難以應付的人,但在問題性格的表象底下,他們至少還具備理解他人感受的能力。如果這幾種人在街上撿到一只錢包,他們有可能還會同理丟掉錢包者的心情,至少會嘗試做些事情以確保錢包物歸原主。然而,換作精神變態狂撿到錢包就不是這麼一回事了。他會把裡頭的財物全數拿走,把錢包直接丟到附近的垃圾桶裡,而且內心完全不會有一絲的不安
面對極度需要關懷的人、予取予求的人或自戀狂時,我們還有可能透過有效且耐心的第一人稱陳述啟動他們的鏡像神經元,大致上就像是我們對著火堆餘燼搧風,仍有機會讓它重新燃起火花。換句話說,只要灰燼中仍有零星火源,透過耐心的等待,我們依舊可以讓它星火撩原。不過,要想引發精神變態狂的同理心,就像努力要使一塊大石頭燃燒起來,是不可能做到的,因為物理條件根本就不存在。
精神變態狂往往也很成功,就像自戀狂一樣,通常身居高位、擔任高階主管或是金融部門的管理人員。他們喜歡位高權重,並能任意指使他人的職位,因此可以毫不受限地宣洩自己的不道德感和憤世嫉俗。
你會遇到嚴重精神變態狂的機率很高,因此我的建議很簡單:盡你所能地遠離這種人。因為這種人非常危險:一旦他們有機會,就會在金錢和情感上打擊你的生活。有些人會試圖對精神變態狂曉之以理,或是努力跟他們交心,到頭來才發現根本都沒有用。等付出各種不同的昂貴代價後,才發現已經鑄成大錯。
研究人員在針對精神變態狂進行多年研究後,歸納出三個重要的特徵:
第一個特徵我前面已經描述過了,他們之所以無法同理別人的感受,是因為他們缺乏鏡像神經元。
精神變態狂無法控制自己騙人的衝動;他們想要欺騙別人的欲望,就像酒鬼想
他們有三個最喜歡的目標:金錢、權力和勝利。他們絲毫不在乎道德或是社會
規則,像電影《華爾街》的哥頓.蓋柯(Gordon Gekko),或是影集《紙牌屋》的
弗蘭克與克萊爾夫婦(Frank and Claire Underwood)就是最好的例子。在不同的場
合裡,他們利用經典的操弄手法、引發他人的罪惡感、公然的霸凌或誇獎以達到自
精神變態狂同時也具備了先前描述、徹底迷戀自我的所有特徵。不過,跟那些「被寵壞的」自戀狂相比,最大的不同點在於,精神變態狂不僅以自我為中心,而且非常危險。他們缺乏一般人類對於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的自我規範能力,加上精神變態狂很難控制自己的脾氣,這使得他們成了高危險因子的綜合體。
如果你碰到一個符合以上精神變態狂特徵中任何一項的人,請你務必放棄與該人攜手尋找前行道路的所有計畫。請把他們視為有毒且危險的動物,如此一來,你就只有一個選擇,那就是盡可能趕快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