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子化的衝擊導致各校招生困難,可說是目前高等教育中最大的危機。但有些學校會以少子化等藉口巧立名目,當成減少一些必要人事支出的理由,例如「專案教師」的聘任及減少行政人員的員額編制,為的就是能省下人事成本的開銷。
去年底(110年),我們的專欄曾探討大學行政人員所面臨的處境,在這篇〈行政人員又少又專業不足,大學如何能辦得好?〉中特別提到,少子化等因素下,部分公立學校整併與私校退場或停辦後,有些學校為了節省人事成本,會使用低薪的約聘助理取代正式職員來處理行政事務工作。
同樣的,大專校院的專案教師也像約聘助理一樣,權益不受保障,因而嚴重影響教育的品質。所謂的「專案教師」是指編制外的專任教師而言,屬於短期補充性人力。由於這些教師是編制外,有時系所若無需求則會解聘或不續聘,加上不受《教師法》所保障,也難適用勞基法的相關勞動條件,其權益長期遭受漠視,常被外界形容是「免洗筷教師」、「血汗教師」、「非勞非教」等說法。去年7月15日,監察院即針對專案教師權益保障及法制化的缺失糾正教育部,並促請該部與勞動部確實檢討改進。
為什麼會有「專案教師」的產生?在監察院這份長達五十五頁的「調查報告」裡提到,整個制度源自於民國87年教育部所訂定的〈國立大學校院進用專案計畫教學人員研究人員暨工作人員實施原則〉,作為各校用人的依據。當時在制訂這項政策的目的是因應高等教育發展、政府新興人才培育政策及少子化趨勢;學校為提升教育品質,增進教育績效及校務發展、系所發展等用人需求,在現有的編制教師外增聘專案教學人員或專業技術人員。
隔年,教育部訂定發布〈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此為國立及公立大學編制外專案教師的法源依據。而私立大專校院專案教師的相關權利義務部分,則依照〈教育部獎勵私立大學校院校務發展計畫要點〉,比照專任教師的職級,並且規定全部時間擔任學校教學職務,支給合格專任教師薪資。
在開放大專校院聘任專案教師之後,這種「短期補充性人力」讓各大學進用教師有更大彈性,受到各大學的歡迎,然而卻反倒被部分學校予以濫用。監委調查發現,統計106至109學年度全國大專校院分別聘任2,705、3,097、3,412及3,747名專案教師,各占當年度全體專任教師數的5.91%、6.85%、7.64%及8.45%,有逐年增加趨勢;甚至有學校的教師竟高達八成全是專案教師,大量以編制外專案教師替代,長期壓低編制內專任教師員額。
薪資方面,由於大部分學校並未自訂專案教師的薪資規範,在全國大專校院調查中也發現公、私立學校比率都超過六成,而且部分學校的專案教師薪資的比率更低於公立學校的八成,甚至六成以下,其中以助理教授及講師最多。這些專案教師無論在升等及年資計算,所兼任的行政工作量等,都與編制內教師存在相當大的落差,盡相同(甚至更多)的責任義務,卻不同酬,連教師救濟程序方面也十分缺乏。 (相關報導: 招生變老師KPI、科系不賺錢就不要 台灣教育千瘡百孔,他揭大學淪學店 | 更多文章 )
讓人瞠目結舌的是,報告中提及私立大專校院的專案教師兼任學術主管,從107至109學生度,已有九十四所學校專案教師兼任學術或行政職務,其中兼任副校長以上職務有五所,更有專案教師同時兼任主管職務高達七項。專案教師兼任學術主管的適法性至今尚未明確規範,學校竟不照行政法規,教育部也未積極處理,任由離譜的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