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017年通過《危老重建條例》,讓屋齡30年以上、耐震能力不足的建物得申請重建並獲容積獎勵,讓1979年取得建照的山坡地建案(俗稱「老丙建」)獲得翻身契機。2001年納莉颱風,引發台北萬芳社區山坡地崩塌的康和建設建案,在萬芳自救會陳情下,該案沉寂了近20年,但2年前土地由興富發子公司潤隆建設取得後,已重起爐灶,受惠於台北市議會《都市更新自治條例》鬆綁,該案竟可在山坡地上興建27層樓高住宅,讓山坡地下方、木柵路四段33巷住戶人心惶惶。
20多年前,汐止林肯大郡倒塌事件,凸顯台北盆地周邊山坡地開發案「老丙建」的問題,同屬山坡地的台北萬芳社區,當時組成自救團體,為當地山坡地開發案把關,參加的民眾還包括台大外文系教授劉毓秀等人。
2001年納莉颱風引發台北萬芳社區山坡地崩塌的康和建設建案沉寂了近20年,但2年前土地由興富發子公司潤隆建設取得後,已重起爐灶。示意圖,非本新聞事件。(資料照,取自桃園市水保局官網)
2001年納莉颱風重創北台灣,當時鄰近景美溪的木柵路住戶也淹水,木柵高工上方山坡地、由康和建設開發的建案發生擋土牆崩裂,泥土堆積阻塞木柵路四段33巷民宅,由於居民主張康和建設1996年未經當地居民同意,將北二高施工廢棄土方堆置成「加勁式擋土牆」,形成廣大平台,並且在平台上開闢約6米馬路準備興建房屋,居民質疑當初的施工造成山坡地下方崩塌。
萬芳自救會居民後來向法院提起訴訟,並且與康和建設達成協議,康和方面同意「面臨木柵路四段33巷之界線,應自該巷計劃道路中心線向後退縮3公尺,以維6公尺計劃巷道之完整。並在33巷邊設置排水溝,並將沿邊界線設置之擋土牆全部變更為30度緩坡……」。
由於康和建設大股東、味全集團黃南圖,後來因為投資中國失利,在2001年過世,康和建設也在2001年發生連續跳票,讓康和建設在萬芳社區的建案因此跟著延宕,土地開發案就這樣沉寂近20年。然而,原本與黃南圖共同創辦康和建設的「帝國建設」鄭國華家族,這段期間對於土地開發案始終處於「鴨子划水」狀態。
「康和建設位在萬芳的土地幾年前就被建商相中」
據了解,由於台灣房市近20年的大多頭行情,讓台北市大面積建地愈來愈稀有,內湖、北投、文山區境內山坡地地勢平緩地區,早在1979年山坡地搶建年代就已興建5樓公寓,包括萬芳社區在內都有都更需求,建商為了儲備土地,早就把目光轉向台北盆地周邊的山坡地建地,康和建設位在萬芳的土地幾年前就被建商相中。
台北市大面積建地愈來愈稀有,內湖、北投、文山區境內山坡地地勢平緩地區,早在1979年山坡地搶建年代就已興建5樓公寓。示意圖。(資料照,甘岱民攝)
2016年台灣金服拍賣康和建設位在萬芳路26巷3000坪「住二」土地,當時底價為2億4880萬元,最後由「吉美建設」標走,當時吉美建設總經理林進輝表示,「吉美在該處有一都更案洽談中,目前同意比率已超過90%,標下該地可合併開發。」
「吉美與潤隆建設取得萬芳山坡地時間剛好在危老條例放寬前後」
根據潤隆建設當時公告重大訊息,潤隆向康和證券子公司「華和資產管理」取得之8870.19坪土地,其中有高達8210.13坪「住二」土地,是台北市政府於1979年為加強山坡地水土保持,透過《都市計畫法》所劃定的山坡地區,也就是所謂的「山限區」。
然而,吉美與潤隆建設取得萬芳山坡地土地的時間點,剛好就落在《危老重建條例》立法放寬屋齡30年以上、耐震能力不足的山坡地住宅,得申請重建並獲容積獎勵的前後。
《危老重建條例》立法放寬屋齡30年以上、耐震能力不足的山坡地住宅。示意圖。(資料照,新北市都市更新處提供)
根據台北市議會會議記錄,台北市議會多位議員對《危老重建條例》通過後,《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將1979年以前興建的山坡地住宅劃定為「山限區」,導致當地住二、住三老舊公寓無法享受到《危老重建條例》容積獎勵的現象表達了諸多不滿。
已故台北市議員李新在2017年7月5日議會質詢時表示,「《危老條例》唯一的門檻是經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我們希望台北市的規定要符合這樣的邏輯性,中央都已經給山限、危老、山坡地等建物重建容積獎勵,而台北市的規定是不給容積獎勵的,這不是很奇怪嗎?」
已故台北市議員李新(見圖)曾於2017年時指出,中央都已經給山限、危老、山坡地等建物重建容積獎勵,而台北市的規定是不給容積獎勵的,「這不是很奇怪嗎?」(資料照,盧逸峰攝)
不過,當時都發局長林洲民答詢時對《危老重建條例》提供山坡地住宅容積獎勵一事並不十分贊同。林洲民當時表示,「其實中央的《危老條例》在106(2017)年4月2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了,全國都市計畫界都為之嘩然,但是我們在靜待它的施行細則,因為尚未公布,所以我們一邊在等待、一邊在看事情的過程會怎麼發展。」
「2018通過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允許13處都更」
然而,在中央政府全面檢討各縣市山坡地編定政策下,2018年10月9日台北市議會通過了《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部分山坡地可望開放都更,市府統計有40處位於山坡地的第3種住宅(「住三」)聚落,總計3423戶,其中的2805戶是樓高5樓以下、屋齡30年以上的老舊公寓,修法後將允許13處非地質敏感區可進行都更,粗估有上千戶民眾受惠。包括士林至善路故宮博物院附近之山坡地地主,這段期間也循都市計畫程序,申請坡度30度以下之「山限區」申請解除管制。
在「山限區」建築管制鬆綁下,原本康和建設持有萬芳的土地,在二度轉手後,潤隆建設申請興建高度,也從原本的20層樓,「長高」為26層樓,當初反對興建的萬芳自救會對於該案捲土重來仍然保持高度疑慮。
萬芳自救會遞陳情書:潤隆未履行承諾清除廢土
去年5月,萬芳自救會在該建案申請環評前夕,向台北市環保局遞交陳情書,陳情書中指出,潤隆建設未履行康和建設承諾,清除當初運來的廢土,卻準備在康和當初填平的平台上,廣設各種遊樂設施及水池。
「潤隆目前正在北二高棄土上興建鋼筋水泥之擋土牆,其棄土可以承受鋼筋水泥之重量嗎?可以承受在棄土構成的平台上廣設各種遊樂設施及2座水池嗎?可以承受1條馬路經常有民眾來往遊樂嗎?這會比所謂加勁式擋土牆更加危險!擋土牆如崩坍,會不會重演20多年前的林肯大郡事件?」
自救會強調,台北地院在2010年曾經做成刑事裁定,要求該土地繼受之建商,後續建造申請如擬維持原申請案之延續性,「承買土地應續受原協議書之限制。」
萬芳自救會周白雲表示,當地居民一直告訴潤隆,是要運走泥土,恢復原6米巷道,不是闢建巷道,原6米巷道於2001年9月中旬因納莉颱風被其擋土牆崩塌落下之泥土掩埋。當時第一手建商康和建設忙於運走其擋土牆頂部之泥土,以減輕其重量,避免繼續崩塌。康和只運走堆於33巷之小部分泥土,做了1條小水溝,並表示不久興建房屋時一定先運走泥土,同時表示這是遵照建管處和工務局的防止災害擴大指示辦理的,就此一拖再拖至今,成為現在的公共危險狀況。
萬芳自救會周白雲:潤隆要地主簽放棄主權同意書
周白雲表示,這本來就是6米巷道,現在是要恢復而已,但潤隆卻把方向引導到闢建巷道,要地主簽放棄主權的土地永久使用同意書,地主當然難以接受,潤隆就予以渲染擴大,一再聲稱「截至109(2020)年8月底止,仍有超過半數地主不同意簽新工處制式土地永久使用同意書,使得清運作業無法進行,而非本開發單位不願執行清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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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萬芳自救會對於潤隆能否履行過去康和建設承諾仍有諸多疑慮,台北市政府環評會去年9月16日在審查該案環差報告時,僅以附條件方式通過,環評委員會除了要求潤隆履行台北樹蛙生態監測之外,也要求該公司重新施作山坡地地錨,並進行安全補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