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新觀點》驚!亞洲矽谷執行中心只做四個月?

行政院長林全五月底南下桃園視察亞洲矽谷預定地。(行政院網站)

國發會副主委龔明鑫在10月初與媒體茶敘的時候說,亞洲矽谷執行中心近日就會公開招標,預計10月底決標,11月正式啟動,地點將設在桃園,會採取公開透明方式招標,歡迎各界參與。

(讓我前情摘要一下,在9月初通過的「亞洲∙矽谷推動平臺計畫」,當初就說要設一個執行中心,一開始說是要由工研院來負責,後來又說要公開招標,歡迎各界機關單位企業學校參與投標,工研院當然也在其中)

這個新聞出來之後,好像也沒有什麼後續,而我在10月份的最後一週發現了這個連結。

這是國發會在10月24日上傳的「亞洲∙矽谷推動平臺計畫-計畫執行中心建置」招標計畫,根據規劃,這個案子採取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標案採購金額為986.867萬元,標案公告時間為2016年10月24日,截止投標時間是2016年11月7日,開標時間是2016年11月8日。

這份招標計畫書的計畫期程,為自決標日期後的四個月,也就是自2016年11月到2017年3月,根據招標計畫中所寫:「本案執行期間為決標日起4個月,後續將以新招標案賡續推動,本案廠商如非為新案之得標者,應與新廠商辦理交接工作,交接期間為本會簽定新契約次日起1個月內。」

乍看這計畫期間只有四個月,著實有嚇到人。因為,一個被認為這麼重要的國家政策計畫核心的執行中心,得標者居然只有四個月可以做事,這是要怎麼做長期的規劃?

後來細看,我大概可以猜想原因是什麼。因為,沒有預算

國發會對於這個設計中心的規畫是:「2016年先將由國發會公務預算支應,規模約900萬元。明年起,將擴編至30至40人的規模,預算來源將申請科技預算支應,目前規劃每年8,000萬元。」

這或許是在公部門做事的無奈,這樣的作法,或許真的不合常識(因為哪有做四個月就要換人的啦,這績效要怎麼算啦),但世事就是如此,即使是「亞洲∙矽谷」也得如此。(講到這裏,忍不住又要嘆氣,這是一個多困難的環境啊,一個要幫助創新新創的計畫,卻被困在一個不創新也無法新創的框架裏)

而以國發會提出的招標計畫書內容來看,這個執行中心真的必須要做很多事,其中包括:

1.協調推動物聯網技術發展、促進產學研交流

a.促進物聯網技術發展及協調部會示範研發計畫,鏈結中央、地方及國際企業,共同推動物聯網示範計畫之場域實證。

b.促進產學研交流合作,協助推動軟體及跨領域虛擬學院,促進產業由硬體轉往軟體領域發展。

2.強化國際連結,引介國際資源

a.辦理物聯網、創新創業相關國際型交流活動,吸引國際企業來臺,促進臺灣與國際間之合作機會。

b.拜訪歐美、新加坡及日韓等國外先端產業聚落、研究機構及新創產業,以提高國際對臺灣深厚的科技基礎及創新創業能量之瞭解。

3.辦理整體行銷、產業服務及專案管理

a.辦理相關政策說明會、補助說明會,以落實方案、計畫、預算及推動進度等資訊之公開透明,並適時協助對外說明。 (相關報導: 「河右岸論壇」聚焦智慧城市 唐鳳、翟本喬共談「亞洲.矽谷」 更多文章

b.規劃完善的推動架構與機制,按季掌握執行進度,並協助檢視及參與協調政府計畫、預算之規劃,協調相關預算落實分配至重要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