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幫女兒孫子存錢,被課50萬贈與稅!國稅局曝忘做4件事「直接連補帶罰」

父母轉帳、幫子女存錢,小心被課大筆贈與稅。(示意圖/取自photo-ac)

「幫家人存點錢」聽起來很正常吧?卻被國稅局連補帶罰近50萬!這位阿嬤為了照顧女兒和兩個外孫,不只轉帳給他們,還幫忙繳保險費,覺得這只是家庭支援、代管一下,根本沒想那麼多。結果怎樣?國稅局直接認定她「無償贈與」,補稅近30萬、加罰18萬,近50萬就飛走了!

阿嬤喊冤:「我是幫忙,不是送他們錢啊!」

但法院不這麼看:「有金流、沒契約,依法就當你是在送。」

R姐提醒:這不是少數案例,而是我們在保險與資產諮詢中最常見的家庭金流地雷。

法院怎麼看這些金流?

根據判決書,這位阿嬤一年內總共做了幾件「看似貼心卻踩雷」的事:

•她提領現金,把240萬元轉入女兒帳戶,說是「寄放」或「女兒的標會錢」,但法院查明資金來自她自己,沒證據證明屬於女兒→被認定為贈與。

•她再轉40萬元給外孫女,說是「還女兒代墊的律師費」,但沒合約、沒書面紀錄,只靠一張轉帳單→被當作贈與。

她替女兒與外孫繳了約40000美元保費(約121萬台幣),表示是幫忙代繳,但法院認為:沒委任契約、沒還款紀錄→又是贈與。

最後她轉90萬元給外孫,說是用來支應生活費。但法院指出:若真是生活費,應該逐筆支付、有對帳紀錄,而非一次轉大筆金額→仍被認定為贈與。

這四個動作,加總起來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法院最終判定:補稅+罰鍰近50萬。

這些行為,很多家庭都曾做過,卻沒意識到可能構成課稅!

誤區拆解:這些家庭常見行為,都可能被課稅

1、幫孩子買保險=贈與?

是的。如果父母出錢、保單歸子女,屬財產移轉,依法要課贈與稅。這點在R姐實務諮詢中超常見。

2、把錢存在孫子帳戶,只是代管?

沒有書面協議、無從舉證,一樣會被視為無償給付。稅務機關看的是事實,不是關係。

3、我只是先轉帳,之後會再對帳!

國稅局只看金流當下是否構成贈與,後面怎麼解釋、多補文件都不一定能補救。

4、親人幫忙很合理,有必要這麼嚴格嗎?

法律不看親情,只看是否有「財產移轉無對價」。很多客戶就是忽略這點才被罰。

如何避免家庭金流成為稅務地雷?

1.帳戶分清楚、用途要講明

2.有說不如有寫

3.大額金流要有「報稅意識」

4.保單設計要顧稅務,不只看保障與收益

這些其實都能提前規劃、合法節稅,很多客戶就是少一張契約、多一筆轉帳,就讓50萬飛了。

如果你也有類似狀況,建議在金流發生前,先找R姐聊聊,一次搞懂怎麼給才不會多付。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