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一座城市的告別與一個制度的破口
2024年底,高雄市地標性建築國賓飯店悄然退場。面對開發商預計興建的雙塔建案,不僅引發市民對都市天際線的爭議,也揭開了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在都市核心更新案中的結構性失能。
這不只是老飯店的消失,也不只是開發商與市府之間的行政流程問題,而是牽涉到整座城市在面對「開發/保存」抉擇時,是否具備一套能反映公共價值、民主程序與永續願景的制度機制。本文將從都市發展、景觀治理與人文脈絡三種視角進行分析,透過具體數據與國際案例,揭示當代環評制度如何在高密度都市場域中陷入「合法但不正當」的困局。
一、誰在畫都市的藍圖?從願景治理到財團治理
在都市核心地段重新開發應是一種高度政治與社會意義的行動。根據高雄市都發局資料,國賓案所在的「第338期市地重劃區」,原規劃為景觀文化聚落地帶,屬於愛河左岸串聯城市文化廊帶的節點之一。然而,開發案的審議程序顯示,開發內容大幅轉向純住宅化用途,並未同步配套公共空間、交通負荷或景觀視線分析。
高雄目前的都更審議程序,仍偏向以「技術合格」為最高門檻,未導入國際通行的願景治理模式(Vision Governance),亦未有社區共構式的都市藍圖工作坊。對比加拿大溫哥華False Creek Flats 的城市更新案,市府舉辦逾20場次的「參與式規劃節」,讓民眾共同選出都市開放空間設計、樓層分布與文化保留區比例。
二、水岸的沉默:景觀治理如何成為環評制度的盲點?
愛河之於高雄,不僅是地理景觀,更是城市記憶的象徵軸線。根據市府2015年「愛河視覺景觀專案報告」,國賓飯店所處位置被視為愛河景觀走廊的「靜態收束點」,具有空間尺度調和與視覺安定功能。
依《城市景觀憲章》(UNESCO, 2011)標準,城市應透過視覺評估與模擬,確保新開發案不破壞既有文化景觀秩序。然而,高雄目前並未將「景觀視野保護區」納入都市計畫強制性規範,也未要求開發商進行視覺衝擊模擬(visual impact simulation)。
景觀治理缺位讓原本應納入民主審議的「城市形象決策」退化為私部門主導的設計選擇,也弱化了公民社會對城市空間的參與感。愛河本應作為自然與人文之間的城市界面,如今卻淪為商業高樓倒影的背景布幕。
三、人文脈絡的消音:從文化空間到高價空間的轉譯
國賓飯店自1960年代起即為港都地標,其見證從工業都市到觀光城市的歷史轉型。文化資產審議中雖認定其「不具指定價值」,但卻未進一步進行「文化資產潛力分析」與「在地記憶蒐集」,反映出臺灣文化保存制度長期僅著重建築形式而非文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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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德國柏林「哈克庭院」(Hackesche Höfe)為例,該區開發案透過口述歷史、地方劇場、社區博物館的方式,將地方生活記憶轉譯為空間設計語言,使城市更新不只是空間置換,更是記憶延續。在高雄,尚無專法規範「文化空間轉譯程序」,也未建立跨部門協作機制,使文化價值能在建築解體前完成數位建檔、地方訪談與記憶回收。
四、制度的三重斷層:環評是審查?還是協商?
目前環評制度原本設計用於大型公共工程或工業設施,對於都市更新案與核心地段開發,缺乏制度化工具與價值引導。透過國賓案,我們可歸納出臺灣環評制度在此類開發案中出現的三大斷層:
(一)參與機制斷層:市民多數無法取得簡報資料,也未被正式納入環評會議前期諮詢;缺乏社區型初審機制。
(二)尺度錯置斷層:環評項目集中於基地範圍內影響,未納入與都市視野、景觀文化的關聯性指標。
(三)價值評估斷層:無公共性權重、無文化資產潛力加權、無視覺模擬義務;缺乏定量工具支持跨部會協調。
五、我們要什麼樣的城市?從對話設計到制度更新
國際上越來越多城市從「單點開發審查」轉向「區域價值協商平台」。例如荷蘭烏特勒支推行「城市設計仲裁會議」(Urban Design Arbitration Panel),邀請都市設計師、文化保存者、居民代表三方共審重大視覺衝擊開發案。臺灣目前雖有公民審議機制,但多偏向政策前期的討論,缺乏對後端設計變更、施工監督的參與。
我們不只是需要「會議參與」,更需要「對話設計」。透過政策劇場、模擬建模、意象翻譯、價值排序工具,讓「參與」不再只是表態,而是共同塑形。
六、城市治理模式的錯置:地方自主還是中央放任?
國賓案突顯的不只是開發與保存的對立,也暴露出臺灣地方政府治理邏輯的「半主權式矛盾」:一方面擁有都市計畫與審查權責,另一方面卻因財政壓力與招商導向,對大型地產開發案抱持放任態度。
以高雄市政府2023年預算報告為例,土地開發收入占全市財政比重高達13.6%,其中包括都市更新案容積獎勵分紅、公共設施補償地等收入來源,形成開發案愈多、市府財政愈穩的制度性誘因。
反觀國際例證,英國倫敦的「空間公平審查制度(Spatial Justice Review System)」提供不同模式。倫敦市府要求所有高樓開發案必須附上三項報告:
(一)公共價值影響評估(Public Value Impact Assessment)
(三)社區共融報告(Social Cohesion Report)
這些報告由市府主導、跨部門與社區審議,確保地方自主不被招商競賽綁架。
七、從建築審查到價值協商:制度該怎麼改?
面對類似國賓案的核心地段開發爭議,我們需要制度上三個層次的修補與創新:
此外,也可考慮設置「都市景觀公民觀察員制度」,如南韓光州實施的「公民都市導覽計畫」,由市民監看開發案之景觀衝擊、環境變動,定期向市府提出社區觀點報告。
八、高密度社會中的慢空間:重新想像愛河沿岸
我們不能只是對國賓倒影哀悼,更要提出積極的替代願景。從日本大阪「中之島水岸文化廊道」經驗可見,政府透過減量開發、文化再生與慢行系統重構,使老建築轉化為藝術空間與社區中心。
愛河沿岸也可透過「社區文化段更新」的概念進行微型治理:
(一)將視覺走廊與歷史視點納入未來開發案的視覺廊道對照圖
(二)引進設計競圖制度,鼓勵開發商結合地方文化與地景記憶創意重構
(三)配套「城市記憶保存基金」,資助文化保存與歷史敘事計畫
這些機制不僅減少開發衝突,更讓城市從單一功能走向複合性公共性場域。
結語:倒影不只是倒影,是我們公共想像的輪廓
高雄國賓案不僅是一次開發爭議,更是一場制度壓縮城市公共性的實例。當我們失去了國賓的倒影,真正需要追問的,是制度為誰保留城市記憶、為誰守護公共空間?唯有讓市民重新成為城市治理的主體,讓環評回歸價值協商而非工程合規,我們才可能在下一次開發案中,不只是面對建築圖說,而是真正展開一場關於「我們要什麼樣的城市」的公共對話。
在國賓案中,城市失去的不只是水岸天際線,而是一種記憶秩序與價值協商空間。若我們繼續忽視制度更新,只會讓開發案一再重演同樣的權力失衡。
而我們真正需要的,或許不是再一次喧鬧的聽證會,而是一套能從對話開始、在價值排序中找到城市未來形狀的制度。願我們能在下一場拆除或重建中,記得公共性並不只是規劃裡的一欄數據,而是一座城市最深沉的集體記憶與共同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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