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中南部家庭的透天厝,1樓當店面、樓上住家,是再常見不過的格局。但你知道嗎?這樣的透天厝一旦要出售時沒規劃好稅務,可能會多繳數十萬元土地增值稅!
真實案例|透天厝怎麼從50萬稅金→省到只繳20幾萬?
幾年前,R姐打算出售起家的透天厝,仲介初估土地增值稅近50萬元!
這房子我持有近20年,1樓是辦公室,2樓以上則是自住空間。R姐當時問仲介:「樓上明明是住家,怎麼會全棟都用一般用地稅率算呢?」這句話成了轉折點!
經過查證財政部函釋(台財稅第10800117831號、0890450770號)發現:
地上建物若有自住+營業混合使用,可以按實際比例分開課稅!
樓上自住住宅,可用 自用住宅稅率(如一生一次 10% 或一生一屋),1樓營業使用,只能 一般用地稅率(20~40%,累進計算)。
最後,原先預估稅金 50 萬 → 透過R姐自己的專業,實際僅繳 20幾萬,直接幫我省下一半以上的土地增值稅!
如果可以預先規劃,取消營業使用滿一年再出售,全棟都自用稅率更省!
當年因離婚,只想早點換個環境,只好付出新台幣的代價。
一般常見的誤區是什麼?
很多人以為:「只要有營業用途,就全棟都算『一般用地』,不能用優惠稅率。」
結果錯失減稅機會!
不懂法規就吃虧?搞懂「一生一次」和「一生一屋」兩種優惠
1. 一生一次優惠稅率(10%)
·一輩子只可用一次。
·出售時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戶籍即可。
·出售前一年不能營業或出租。
·面積限制:都市土地 300㎡、非都市土地 700㎡。
2. 一生一屋優惠稅率
·沒有限次數,但房屋限1間(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無其他房屋)。
·戶籍設在房屋內+連續持有滿6年。
·出售前5年內未出租或營業。
·面積限制:都市土地 150㎡、非都市土地 350㎡。
·條件嚴格,但不限次,比「一生一次」更具長期規劃價值。
R姐專業提醒|越早規劃,越多節稅空間!
像R姐這樣的案例不是特例,而是很多人只要願意多問一句、多準備一份證明,就能少繳好幾十萬的真實案例。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R姐 廖嘉紅-繼承與贈與 (相關報導: 兄弟姊妹共同繼承一間房,有人想賣有人不想賣怎麼辦?專家用1招解決,無痛換現金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