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車流不息的市區裡,想在路邊找個停車位可說是難上加難,許多駕駛怕車位被捷足先登,因此會急著將車子停進去,卻忘了遵守交通規則,究竟在這樣的情況下,應該打方向燈還是開雙黃燈才對呢?就有網友認為打雙黃燈示警,會比打方向燈更安全,話題引發熱烈討論,對此,警方也宣導正確的燈號使用規定,以免不小心違規挨罰,平白損失荷包。
路邊停車要打方向燈或雙黃燈?
一名網友在Dcard發文,詢問「各位路邊找車位的時候都打什麼燈?」他表示,如果打右轉燈,但腳沒放下來,很容易被當成準備右轉,而打雙黃燈可以讓後方的車知道自己要停下來,就不會誤以為要右轉,所以跟在後面,也說「我是覺得兩個都沒錯啦,但打雙黃燈應該比較安全吧?也不容易被誤會吧?所以想問大家路邊停車或找車位都打雙黃還右轉燈?」
貼文引起熱議,不少人認為應該打方向燈才對,「不過不管是機車還是汽車,『準備靠邊停』這個過程都是打方向燈,如果是已經停在路邊在等位置或找其他位置,才是打雙黃燈,有車硬要從右邊鑽的話是他們三寶」、「汽車和機車都應該是打右轉燈,不管任何情況車輛都應該保持與他車距離,不管後車是以為你要右轉還是停車都不影響,後車也不應該主張他以為你要右轉,導致他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最重要的還是警告燈沒有辦法知道你的確切動向」、「其實有規定靠邊要打右轉燈,更不用說如果有跨線更要打燈,至於到位子上準備停車了,就沒有強制說要打雙黃燈,但如果一樣要打著右轉燈也是可以的」。
也有網友分享,靠邊時會先打方向燈示意,等要停進去再改成雙黃燈,「停車打右轉燈靠右,完全停下來才打雙黃燈」、「先右轉燈找到位子改警示燈」、「個人習慣,先右方向燈靠邊,差不多要停的時候改成雙黃」、「找車位一定右轉,但如果是一般道路臨時需要立即減速停靠路邊我會打雙黃」。
警察公布解答「違者開罰3600元」,超多駕駛都搞錯
但究竟路邊停車該如何打燈才正確呢?《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官網宣導就指出,路邊停車時,應先打方向燈,讓後方車輛知道行車動向;倒車時則使用倒車燈,以告知後方人車注意;此外,路邊停車要啟動,必須先打方向燈,注意四周有無人車,並讓行進中人車先行。
而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車輛各種燈光較常使用的時機:
1、轉彎:請於交又路口前30分尺前打方向燈。
2、倒車:請使用倒車燈,以告知後方人車注意。
3、路邊停車:請先打方向燈,讓後方車輛知道您的行車動向
4、路邊停車啟動:請先打方向燈,注意四周有無人車,並讓行進中人車先行。
5、變換車道:請打方向燈,讓後方車輛知道您的行車動向,以避免碰撞。
6、車輛故障:請停於路邊,開啟危險警告燈,並於車後方放置故障三角架。
7、遇到緊急狀況:請踩煞車燈。
8、使用頭燈:行經燧道、調撥車道、公告之山區或特殊路線之路段;夜間開車;開車遇到濃霧、下雨天、天色昏暗或視線不良等。
9、夜間會車或前方100分尺內有車輛,請使用近光燈。
完整討論:《停車打右轉燈還雙黃燈》
資料來源:《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 (相關報導: 變換車道方向燈該打多久?交通部揭正解「做錯開罰6000元」,一堆人開車多年仍犯錯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