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停餐廳停車場內」卻被開違停罰單!1200元沒了,駕駛違規被罰原因曝光

有網友表示,他將車輛停在餐廳的特約停車場的停車格內卻遭到警方開單。(示意圖/取自pixabay)

一名網友日前開車至台中市北屯區某餐廳用餐,他將車輛停在店家特約停車場的車格內,卻意外收到警方開出的違規罰單,理由是「車尾占用人行道,屬違規停車」,並表示早已告知業者該處劃格不符規定。此事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有人認為執法有理,是業者標示不當所致,也有人主張可提出申訴。

「車子停餐廳停車場內」卻慘被開違停罰單!

一名網友於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透露,3日中午他開車前往台中市北屯區一間餐廳用餐,並將車輛停放在餐廳的特約停車場內,沒想到卻收到違規罰單,他無奈地表示停在安全的停車場格子內你相信還是會被開單嗎?由於當時員警仍在場,他當面詢問警方開單原因,對方回應「警方已告知業者不能這樣畫停車格,駕駛的車尾已經在人行道上,所以算違規」。

他表示,首先,該私人停車場是向市政府交通局合法申請設立,然而業者劃設的停車格長度明顯不符規定,他質疑為何能順利通過審核?其次,他認為警方應主動將問題反映給主管機關與業者,並督促改善,而不是將責任推給民眾,他坦言當下感到非常傻眼,因此決定將此事分享出來,並提醒大家「大家若有去那邊要停車的請要小心啊!」

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烈討論,認為警方開單並無不妥,原PO應該將問題反映給業者處理,「警察只針對違法行為人,至於違法行為人是因為第三人而善意不知情違法,是違法行為人與第三人之間的關係」、「警察的確不管這些非法標線,他只管合法標線。你停在非法標線,然後他開單,完全沒問題」、「告業者,警察遵守法開單,其他是交通局事情」、「警察完全沒問題啊」。

也有網友希望原PO能附上當時的現場停車照片,以便大家判斷是否真的有爭議,並表示若情況不合理,可提出申訴,「違規照片不貼上來,貼收據沒用啊,大家怎麼幫你看誰的問題….」、「照片貼上來再來申冤」、「被開違停一定有照片吧~應該不可能只有違規單而已」、「可以申訴,會過件的」。

駕駛違規被罰原因曝光

根據《ETtoday》報導,對此,台中市警局第五分局表示,清明連假期間,警方於4月3日12時30分接獲110報案,稱在軍福路16路與17路區域發現違規停車情形。員警到場後發現,違規停放的車輛已經佔用了人行道。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該車輛在禁止臨時停車的區域停放,依法處以新台幣600至1200元罰鍰。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