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著名的東豐自行車綠廊與后豐鐵馬道,全長17.5公里,橫跨豐原、后里與東勢等3個行政區,因擁有優美風景與完善規劃,長年來吸引大量遊客,成為市民假日休憩、親子騎乘的熱門路線。
不過,隨著人潮增加,交通安全問題也日益受到重視。台中市政府自今年3月起全面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通行這兩條自行車道,並同步取締違規設攤,執法行動已陸續展開。
一上路1800元沒了!交通新規定嚴格開抓「違者秒收罰單」
市府觀光旅遊局早在去年召開說明會,與相關單位達成共識後,交通局便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規定,於今年1月9日正式公告,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駛於東豐與后豐自行車道,並自3月1日起開始執法。
根據《中時新聞網》、《自由時報》報導,為提升執法成效,豐原警分局聯合大甲、東勢警分局實施「區域聯防」,針對橫跨多行政區的自行車道加強巡邏與稽查。根據統計,至今共取締5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案件,其中1名為外籍移工,其餘4名為本國籍民眾,另查獲9件違規設攤行為。
豐原警分局長林大為指出,東豐與后豐自行車道原為自行車與行人專用空間,考量微電車在速度與車體性能上與腳踏車大異,潛藏相當程度的交通風險,因此決定全面禁止其通行,避免潛在事故,針對攤販占用自行車道營業問題,也同步加強取締。
微電車駛入專用道者將被裁罰300元至1,200元;汽機車違停者面臨600元至1,800元罰款;違規設攤者則處以1,200元至2,400元罰鍰。
林大為強調,東豐與后豐自行車道不僅是台中的觀光招牌,更是民眾假日運動與休憩的重要場所,民眾應遵守規定,應共同維護安全、順暢的騎行環境,市府與警方也將持續執法,守護大家的休閒品質。 (相關報導: 機車停路邊車格內「被警察連開5張罰單」!3000元直接沒了,車主被罰原因曝光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