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自 2024 年開始調整台 66 線等 7 條快速公路大貨車速限,最高速限從現行每小時 90 公里降至 80 公里,而這項新制從今年 4 月 1 日將正式實施,屆時將視超速情況可處罰款 3,500 元至 1.8 萬元,如果超速 60 公里以上屬危險駕車,罰款更高達 2.4 萬元,並吊扣汽車牌照 3 個月。
據高公局表示,有鑑於台 61 線西濱快速公路自 112 年 3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 20 噸以上大貨車降速措施後,大貨車事故佔比由 15.4% 減少至 11.8%,有顯著下降趨勢,因此交通部公路局為提升快速公路整體行車安全,降低事故發生嚴重程度,公路局就所轄台 66 線 10K+100 至 27K+205 (市道 114 線-大溪端)、台 68 線 1K+000 至 16K+800 (南寮端-新中正橋交流道)、台 72 線 2K+410 至 20K+800 (後龍端-中興)、台 76 線 11K+400 至 27K+000 (埔鹽交流道-林厝)、台 84 線 32K+487 至 37K+800 (頭社交流道-走馬瀨)、台 86 線 0K+000 至 17K+900 (台南端-關廟)、台 88 線 0K+000 至 22K+391 (五甲系統交流道-竹田端) 等 7 處路段,自 114 年 4 月 1 日起實施大貨車最高速限調降為 80km/h 措施。
為使各大貨車業者及駕駛能提早適應調降速限之規定,公路局與各區養護工程分局、監理所及各縣市警察局共同研商,於宣導期間 (114 年 1 月 1 日至 114 年 3 月 31 日) 比照台 61 線辦理方式,針對 20 噸以上大貨車超速車輛製發宣導單予以提醒,並就超速車輛業者進行查訪。 (相關報導: 福特汽車如何從被趕出自己公司到成為美國汽車巨頭?凱迪拉克曾經是福特的?改變全球工業市場的Ford進化史! | 更多文章 )
截至 114 年 1 月底止,違規件數計有 4 件,後續公路局除寄發宣導單及查訪大貨車業者外,亦會與警察等相關單位研討是否需增設執法設備,以維整體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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