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將屆滿周年,花蓮縣職場性騷擾申訴案件統計出爐。根據勞動部統計,花蓮縣事業單位通報申訴案件共計35件,其中成立案件佔57%,顯示職場性騷擾事件不容忽視。值得注意的是,申訴人以女性居多,且敵意式性騷擾為主要類型。
徐榛蔚強調,職場性騷擾的防治需要政府、雇主及受僱者共同努力,同時呼籲工作者應建立正確的性別平權意識,在職場的人際互動關係,須保持互相尊重,留意職場互動界線,共同營造友善的工作環境。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雇主對職場性騷擾負有防治及糾正補救義務。針對不同規模的事業單位,法律亦有相應的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花蓮縣府社會處強調,雇主知悉性騷擾情事時,必須積極處理,切勿消極不作為。統計113年度,縣府受理申訴雇主消極或未妥善處理成立案件高達100%,裁罰金額計30萬元整。 (相關報導: 租金補貼沒下文一查就出事!網友幫怨嘆「用來抓房東的」 內政部貼心回應 | 更多文章 )
為協助事業單位妥適處理職場性騷擾事件,勞動部已編印「職場性騷擾申訴處理指導手冊」(https://eeweb.mol.gov.tw/front/700)。社會處亦提供電洽諮詢服務(03-8227171分機390、391),呼籲事業單位善用資源,共同防治職場性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