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起上路的「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今(2025)年擴大至75萬戶,但日前在總預算朝野僵持下,內政部國土署預估11月經費恐將用罄。近日,有租屋族反映,1月申請的補助遲遲沒有下文,經詢問竟被告知不符合條件,且還要償還過去6個月的租屋補貼,讓底下網友大嘆,果然補助用意是要用來「抓房東的」。
台中一名網友近日在Dcard上發問,因每次申請都需要1個月,因此他今年1月一拿到租約就馬上申請,但直到3月5日都沒有到租屋補助下來,於是他當天即詢問台中市政府辦事處,結果被通知是「溢領」,因為租屋處繳的是「辦公室稅率」,因此不但不能租補,還要償還去年7月到年底的補助款。該文一出,引發網友熱議,也有不少租屋族現身說法。
網友留言表示,「再次佐證,租屋補助的用意不是要減輕廣大租屋族的負擔,是要來抓房東的」、「是房東問題,跟政府沒關係」、「要怨就去怨你房東」、「名目不符本來就要繳回去啊 」、「為什麼一開始政府不查證清楚?」對此,根據媒體報導,台中市政府回應,若是新申請案件,在確認不適用補貼前提之下,不會要求補繳溢領金額。
國土署:溢領可分期返還
中市府也說,建議有疑問的民眾可以再聯繫相關單位核對。針對此案,內政部國土署則表示,案件經申請核定後有覆核機制,此案屬於非住家用稅率房屋,因此不符領取補貼之現行規定,所以須追回已核撥之金額;國土署也「貼心」表示,在不影響申請人增加生活負擔的前提下,可採取分期返還的方式處理,期限以1年為限,並得依經濟狀況再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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