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教育》「真理」這詞需要澄清,才不至於害人

作者認為,各種宗教都愛說「真理」,並不足為奇,因為傳教的目的本就是要使人「相信」。(美聯社)

「理」是什麼?這世界上有沒有「真理」?這兩個問題必須先說清楚,否則在學校裡教理論(亦即學說),學生是很難認識其本質的。當年輕人聽說這個「真理」、那個「定律」的,會誤以為不容挑戰,而不免盲從。

先說「理」。「理」本來是動詞,意思是「雕琢玉石」,引申而有「剖析」、「分」的意思。名詞「理」原本指條紋或紋路,後來衍生出「事物的條理」這一意義。孔子與老子時期常講「道」,不用「理」;但到戰國時期,孟子、莊子、荀子都講「理」。《孟子》說「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謂理也,義也。」《莊子》提到「論萬物之理」、「達萬物之理」、「析萬物之理」這些。《荀子》講到「言之成理」,更說「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

在人世有「倫理」、「法理」等等,在物界有「物理」、「生理」、「地理」等等;但總很清楚,所有的理皆屬人為。王國維在〈釋理〉一文中就強調:「故『理』之為物,但有主觀的意義,而無客觀的意義。」雖說得有點過了頭,但必須說他在這裡比其他學習西學的人多有見地。另外,中國最早的辭書《爾雅‧釋言》寫:「是,則也。」故而「實事求是」的「是」,與「理」相近,指的是「一套說得通的道理」。

再說「真」。「真」(天然的)與「偽」(人為的)是兩個相對立的概念。儒家重視教化,原始儒家經典裡幾乎不見「真」字,甚至《荀子‧性惡》還主張教育要「化性起偽」。道家則重視回歸「本原」,說「返璞歸真」、「真人」這些,主張減少人為的造作。到唐朝之後,大家常用「天真」一詞,形容的是純真、直率,沒有做作和虛偽。

把形容天然的「真」與本質上屬人為的「理」湊在一起,成為「真理」一詞,當屬宗教人士的「傑作」。唐‧方干〈遊竹林寺〉詩云:「聞僧說真理,煩惱自然輕。」宋元‧呂洞賓〈窯頭坯歌〉云:「執迷不悟修真理,焉知潛合造化功。」《國語辭典》解釋「真理」為「真實不變的道理」;但仔細想想,可能有這種東西嗎?

十六、七世紀之交,基督教的傳教士來到東方,於是西學開始東漸;同時期,則西方的「驗實明理之學」(science)方興未艾。耶穌會的利瑪竇首先將拉丁文 「veritas」譯為「真理」。據此,現代譯本的《聖經‧約翰福音14:6》寫道:「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這時,與「veritas」 相近的英文「truth」自然也就被日人譯為「真理」、「真」或「真相」,而為國人所沿用。柏拉圖哲學的三個崇高理念「truth、goodness and beauty」,就這麼被譯為「真、善、美」。

十七世紀「科學革命」之後,基督教義、哲學及驗實明理之學,或由於同源的關係,都講「truth」,中文不明就裡一律譯為「真理」。其實三者的觀念大不相同。大致而言:基督教義講的是「基督和教會的本旨」(Veritas Christo et Ecclesiae);哲學講的是「符實的說法」;驗實明理之學講的是「從現象歸納而得的通則」。 (相關報導: 點教育》教育部是在趕流行,還是在辦教育? 更多文章

學問家艾德勒(Mortimer J. Adler)在《重大觀念索引》(The Syntopicon—An Index to the Great Ideas, 1952)中明寫「scientific spirit」(科學精神):實驗探究與實驗知識的整理。至於現代物理學家對物界的認識,在此且引魏茨澤克(Carl F. von Weizsäcker)的一句發人深省的名言:「天在人之前,人在理之先。」(Nature is earlier than man, but man is earlier than natural science.)這與宋明理學家的「天理」與「理在物先」之說大相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