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學運是因抗議國會審查服貿程序不正當而起,但是能激發出50萬人上街頭的能量,則是台灣有許多人深信馬政府是萬惡的獨裁政權;只是,如果馬政府真的是獨裁政權,而且居然還能「容忍」50萬人大遊行,50萬群眾何不乾脆衝進總統府、一勞永逸的推翻獨裁政權呢?
看來,「馬政府是獨裁政權」這樣的命題,恐怕是政客修辭的成分居多,但是不少人卻是深信不疑,這樣深信的後果,馬政府未必是最大的受害者,綁住的恐怕是未來的政府。
在極端對立的台灣,不但價值上(如服貿背後的兩岸理念)南轅北轍,更嚴重的是,即使是事實,也會有截然不同的認定,例如,台灣是獨裁還是民主?就是一個人言言殊的例子。
一方面,因為台灣的極端對立,因此在其他國家約定俗成的共識,都會經過一次又一次的質疑或檢驗,而仍然各說各話;另一方面,不可諱言的是,「民主」兩個字唯其簡單,反而不容易界定。
今年去世的民主學大師羅伯特.道爾(Robert A.Dahl)在《論民主》一書中提到,談論民主的時候,最讓人迷惑的是,「民主」既是一種理想,又是一種現實,大家常常分不清兩者的界線。
道爾舉例如下:
某甲說:「我認為,在一切可能的統治形式中,民主是最好的一種。」
某乙說:「你發神經了,竟然相信這個國家現在所謂的民主政府是我們能夠擁有的最好的政府。其實我就不認為它算什麼民主。」
當然,甲談的是理想,乙談的卻是現實,這和台灣當下的辯論有點類似,如果理想與現實兩者混淆,就會出現民主與獨裁的天壤之別的判斷。
道爾更針對「理想的民主」提出5項判準,分別是1、有效的參與,2、投票的平等,3、充分的知情,4、議程的控制,5、成年人的公民資格。
為何稱為民主的「理想」判準?很顯然的,即使老牌民主國家也過不了這5關。
因此,通常我們判斷一個國家是否民主,則是依道爾的另一套「現實」的標準:1、選舉產生的官員,2、自由、公正、經常的選舉,3、表達意見的自由,4、多種訊息來源,5、社團的自律自主,6、包容性的公民身分。
如果依照這6項標準,台灣差強人意,可以說,台灣早在國會全面改選、總統民選後,就歷經民主轉型,難道只因國民黨選舉贏得多數,台灣就會民主倒退了嗎?
如果照這樣奇特的標準,未來任何政黨贏得多數,而且在國會貫徹黨紀,同樣也可以被冠上獨裁政權的罵名。但別說民進黨執政時代是最嚴厲貫徹黨紀的政黨,邱彰只是不肯亮票就被開除黨籍,許多內閣制國家,也都是嚴格貫徹黨紀的。如果我們將獨裁的定義都繫於此端,恐怕只會輕忽了更嚴重的民主問題。
真正的問題是,這一套代議制民主的政治制度,顯然已不敷現代所需。道爾談民主在理想與現實間的差距,適足以說明台灣目前所面臨的困境。而台灣現在要面對的,則是如道爾形容的,有沒有辦法使「民主」國家更民主一些?
《經濟學人》雜誌在3月1日推出的〈What’s gone wrong with democracy〉(民主出了什麼差錯)專題中指出,從19世紀所建立起來的這套代議民主制度是,由人民選出代表,在一定的期間內代表人民處理國政,但這樣的安排現在已遭到重大挑戰。
尤其是,當網路讓人們輕易組織動員,人們 只要按一下滑鼠就可以連署請願時,每數年才選一次的議會民主,看起來真的有些不合時宜。民主代議制度如何因應科技世代的挑戰,是當代的民主課題。
反服貿的教授、學生在國會議場舉行人民議會,即使他們聲討的對象是馬政府,但他們不肯放棄國會議場這個戰場,說穿了,正是對代議民主不信任的表徵,他們不相信,包括民進黨立委在內的國會議員,有意願或能力真正為服貿把關。
問題是,要放棄代議民主也行,但是替代的「民主」方案為何。最弔詭是,318行動組成人民議會,他們也知道不該成立「人民政府」,結果現在卻成為一方無法當家、一方不願當家的無政府狀態。
千怪萬怪當然還是要怪馬政府無能(再說一句不是獨裁),我也可以接受,找出318行動退場機制是馬政府的責任;但如果318 是有意識的深化民主的運動,這個退場機制最終還是要回到由人民選出的國會,即使未來要執行直接民主,也要先回到國會討論。「人民議會」畢竟還不是真正的人民議會,甚至連代議都還談不上。
而我們該切記的民主原則是:單靠選舉投票不算是真正的民主,但少了人民投票這一關,則絕對不能算是民主了。